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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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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7414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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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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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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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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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我市首次运用法律手段对公房欠租户进行制约挽回租金3万多元
近日,我市首次通过法律途径对公房欠租户进行制约,承租户被起诉并被法院判决限期缴清欠租挽回租金3万多元,有效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
近几年来,市房地产管理局协同市公安、民政、街道办事处、残联等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对公房、保障性住房清查力度,大力查处拖欠直管公房、保障性住房房租、转租、转借等的违法行为,取得很大实效。在欠租问题上虽然房管部门也采取了一系列催缴措施,但有少部分欠租户依旧我行我素,收效甚微。欠租使国有资产不能按时收回,国家利益受到损失。承租人陶某租赁我市直管公房(营业房)后,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虽经房管局多次催促,但被告仍未支付,催款未果,市房管局向开远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月1日,法院下发民事判决书,要求被告陶某在十日内支付拖欠的开远市房地产管理局租金3万余元及诉讼费。至此,我市首例因拖欠公房租金被起诉至法院案件审结。目前被告已到房管局补交租金2万元及诉讼费,剩余1万多元本人已书面承诺在10月30日前付清。
据了解,运用法律手段对市属直管公房欠租户进行制约,这在我市还是第一次,在公房、保障性住房住户中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