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商登记和事中事后监管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13-192853-419
  • 发布机构
    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6-20
  • 时效性
    有效

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

开远市纽绍克健身服务有限公司: 

  本局于2022年12月14日对你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开市监处罚〔2022〕120号)。你公司在法定期限内对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下列义务没有履行:1.没收违法所得贰仟拾伍万伍仟陆佰肆拾捌元整(255648.00元);2.并处违法所得五倍罚款,即壹佰贰拾柒万捌仟贰佰肆拾元整(1278240.00元);3.因逾期未缴纳上述罚款,依法加处的罚款壹佰贰拾柒万捌仟贰佰肆拾元整(1278240.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局现催告你公司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方式依法履行上述义务。 

  收到本催告书后,你公司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上述义务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张磊、李奋华      联系电话:0873-7223643 

  联系地址:开远市灵泉西路59号 

  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