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商登记和事中事后监管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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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92902-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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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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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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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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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公告
周进喜:
我局立案调查的周进喜存储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不合格柴油一案,已调查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我局依法作出没收不合格柴油28.27吨和用于存储的油罐2个、加油机1台;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109,554.17元的1倍的罚款:¥109,554.17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因无法联系当事人,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特此公告。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六十日内向开远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开远市铁路运输法院起诉。
附件:《行政处罚决定书》(开市监处罚[2022]9号)
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10日
附件【2023-031-附件-行政处罚决定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