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商登记和事中事后监管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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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92904-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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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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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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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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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告知书(开市监严违入告〔2023〕第1-1号)
当事人:纽绍克健身服务有限公司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统一信用代码:91532502MA6PY0EU08
住所:开远市开远市杰特广场9橦3楼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姓名:舒郎达
经查,你公司从2020年3月至2021年10月,共计办理各种会员卡人员144人、涉及金额总计248190元。而你公司经营的游泳馆服务自开业开始未正常经营,常以天气冷、疫情期间无卫健局批准等为借口未如约向会员提供服务。健身馆的私教课因当事人无故拖欠教练工资,也未能如约向购买私教课的消费者提供约定服务。2021年11月至12月,你公司仍然办理各种会员卡人员10人,涉及金额总计7458元。截止2022年4月13日,到我局进行信息登记人员154人、涉及金额总计255648元。我局于2022年10月14日作出处罚决定,决定对你公司作出1、没收违法所得贰拾伍万伍仟陆佰肆拾捌元整(255648.00元);2、并处违法所得五倍罚款,即壹佰贰拾柒万捌仟贰佰肆拾元整(1278240.00元)的处罚决定,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项、第二条的规定,拟决定将你公司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并实施相应管理措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公司有权进行陈述、 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 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