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商登记和事中事后监管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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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93153-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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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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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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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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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解读《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若干措施》
一、背景依据
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开远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突破点,是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的切入点,也是市场监管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按照《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红市监发〔2020〕87号)有关要求,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制定《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二、目标任务
围绕“保市场主体”要求,坚持问需于企、问计于企,着力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促提升,全面推动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各项工作落实。
三、主要内容
(一)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营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全面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服务,积极推广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应用,优化企业正常省内迁移服务,进一步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持续提升办理破产质效。
(二)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加强违规涉企收费治理,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三)完善新型监管机制,提高市场监管效能。完善涉企信息归集共享机制,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探索推进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完善信用约束和信用修复机制,协同推进“互联网+监管”。
(四)强化涉企服务措施,提供优质高效的监管服务。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全方位优化审批服务,全面提升登记注册窗口服务效率,着力提高知识产权服务水平,积极加强质量技术服务。
(五)夯实制度基础,强化市场监管法治保障。推动市场监管制度规则整合,强化执法监督,建立完善纠纷解决机制和容错机制。
四、涉及范围
《措施》的实施主体为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科室、队、所,涉及的市场主体包括开远市辖区内各类市场主体,涉及内容包括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提高服务质量、维护市场秩序以及强化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
五、执行标准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
六、注意事项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二是要强化组织领导,确保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三是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的浓厚氛围。四是要坚持问题导向,坚决落实营商环境重点问题整改事项。
七、关键词诠释
(一)“六稳”是指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工作。
(二)“六保”是指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
八、惠民利民举措
建立完善领导干部职工深入企业、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制度,坚持下沉企业、靠前服务,全力破解企业面临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提升服务意识、服务水平、服务能力、服务效能。进一步深入查找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中的薄弱环节,强化法治思维、规范行政行为,着力解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危害群众利益问题,不断增强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
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