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商登记和事中事后监管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13-193425-773
  • 发布机构
    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4-27
  • 时效性
    有效

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18年5号消费警示

  五一小长假出游警示

  

  “五一”小长假将至,很多市民将选择外出旅游。在旅行过程中怎样才能安全放心消费,度过轻松、愉快的节日假期呢?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市民,出游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注意旅游广告是否规范。五一小长假前,旅行社的宣传广告铺天盖地,而规范的广告,必须注明旅行社的名称、许可证号、地址等详细内容,不规范的广告则缺少上述内容。消费者不要一味地追捧低价的旅行费用,不要被其广告迷惑,因为旅游标价在竞争中已趋于合理,推出低价旅游线路的旅行社质量和服务都会打折扣。

  2.旅行社的选择。在选择旅行社报名时,要查看旅行社是否证照齐全,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指旅游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照”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出境旅游还应特别注意其经营范围中是否有境外旅游特许经营的业务。消费者务必详细了解旅行社的整体情况,包括其信誉、服务范围及服务项目、内容等。最好选择有资质、规模比较大、管理比较规范、服务完善的旅行社。

  3.旅游合同的签订。旅行合同的签订是非常重要的,是消费者维权的依据,是消费者的“护身符”。目前存在旅行社不与消费者签订合同、合同不兑现或旅行社承担责任的条款模糊化等问题,为此市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签订旅游合同时应注意:

  (1)审查、签订合同要谨慎。消费者拿到合同后,不要急于马上就签字,首先要仔细阅读合同的内容,尤其是对旅程安排及违约责任方面应逐条审阅,对消费者不利的条款或模棱两可的语句一定要修改。对合同内容确认后再签字,交付旅游费用,让对方出具正式发票。

  (2)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旅游行程,包括乘坐的交通工具、住宿标准、游览景点、餐饮标准、娱乐标准、购物次数等。

  (3)应明确旅游价格,防止旅行社变相提价。一些旅行社以低价位的广告吸引消费者,到了目的地后又擅自增加自费娱乐项目或增加购物次数,以此来变相提价。

  (4)在合同中清楚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一旦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依据合同能够得到赔偿。

  4.选择自驾游的,首先应合理规划出行线路,检查车况,其次在外地选择吃饭住宿的时候要选择正规的场所,如遇到消费纠纷可拨打当地的市场监督管理或相关行政部门进行投诉。

  5.要依法维权。如果在旅游途中出现服务纠纷,消费者可与旅行社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消费者可在完成行程后拿着证据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或旅游监管部门投诉,也可以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