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商登记和事中事后监管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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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93427-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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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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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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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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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开远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僵尸”企业清理吊销工作
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维护市场秩序,引导企业守法诚信经营,开远市场监管局在全市开展2014-2016年度连续两个年度未履行年报和纳税义务,且通过登记地址无法联系的“僵尸”企业清理吊销工作。截至2017年年底,有26家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丧失企业经营资格,且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向社会进行了公示。多家企业被唤醒、规范,及时补报了年度报告,或补办理纳税申报,重新步入正常经营轨道,焕发新的市场活力,部分企业及时进行了清算备案,申请注销,有序退出市场。
从2017年底开始到今年,开远市市场监管局部署开展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清理吊销工作,对全市89户2014-2016年内连续两个年度未年报、未纳税申报,且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的企业进行清理吊销,通过唤醒一批、规范一批、吊销一批,有效净化市场环境。我局通过对拟清理吊销企业逐户开展上门实地核查,确认企业是否在登记地址实际经营。依法收集、固定证据,按照法定程序,采取积极措施,针对清理吊销名单,进一步筛选,充分调查取证,将连续两年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机读档案、税务部门出具的连续两年未报税证明、在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现场检查或者两次信函邮寄记录作为主要证据,根据情况,收集未更换新版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五证合一、多证合一)、未办理工商联络员备案记录、当事人询问笔录等其他证据,形成并固定企业未从事经营活动的证据链,做好吊销案件的工作,在经过多次复核后,我局最后确定了7户企业进行清理吊销,目前对这7户拟吊销企业已经立案,并刊登了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且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将被列入工商部门“法定代表人及相关人员黑名单”,受到一定年限内不得担任新设(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经理,不得评先评优等惩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