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商登记和事中事后监管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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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93457-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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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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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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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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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开远市召开“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
为全面推进开远市“先照后证”改革后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进一步做好开远市政府部门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加快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开远市于2017年12月27日召开了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普树华出席会议,市“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共6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刘杰主持。
市“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副召集人、市市场监管局局长王艳菊同志传达学习《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远市“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各成员单位讨论《开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通过讨论使实施方案更切实可行,同时使各成员单位对应承担的责任有了明确认识,为推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奠定了基础;市市场监管局李榆慧同志传达学习《关于做好新形势下企业登记注册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多证合一”改革以来出现的问题进行探讨,并再次强调各审批部门改革后的职责;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普树华同志代表市政府与市“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签署了《开远市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共享合作备忘录》。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普树华对今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进一步提高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认识。各部门要按照省、州和市级对该项工作的要求和意见,结合工作职责,认真梳理自身责任,制定工作方案和措施。对于职能交叉的情况,要及时沟通协调,确保工作落实。在加强自身监管服务的同时,还要依托信息共享平台,推进信息联动,加强协作。二是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各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查处市场主体违法经营行为,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联动,形成监管合力。三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各部门要通过各种途径、采取多种形式,向市场主体宣传其在经营中需要遵守的法律法规和履行的责任义务,宣传事中事后监管各部门的职责、措施、工作进展情况和成效,取得公众对工作的理解和支持,鼓励引导全社会参与,形成理解、关心、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和舆论监督环境。
会上,市市场监管局袁杰同志对各成员单位专项工作人员进行了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系统应用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