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商登记和事中事后监管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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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kysrmzf/2025-00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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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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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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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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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关于印发2025年度开远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现将《2025 年度开远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工作计划》《2025 年度开远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详见附件 1、2)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2025年度抽查工作计划。
一、建立完善随机抽查“两库”
(一)建立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
各单位需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网站涉企信息接收证照分离(双告知)模块,对市场主 体逐步实现全部接收并反馈,认领后的市场主体将自动纳入双随 机模块行业主管部门检查库直接使用,实现检查对象名录库按行 业主管部门分领域管理。
(二)动态更新管理执法人员库
各单位需对执法检查人员进行分类标注,明确检查人员姓名、单位、性质、职级等身份信息,同时根据检查需要及实际情况更新完善监管对象名录库,实现执法人员 100%入库。若有因 工作变动、退休等原因不适宜参与检查的人员及时撤销,实施动态更新管理。
二、合理安排抽查检查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同时科学兼顾 时间安排,在适当时间节点完成部分计划,均衡推进抽查进度, 避免年底突击抽查检查。要减轻企业负担,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抽查事项应当尽可能合并开展。牵头单位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积极主动会同相关单位开展部门联合抽查,实现“进一次门, 查多项事”。
三、抽查结果公示
各单位要在抽查检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 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所抽查市场主体的检查结果,通过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向社会公示。对于客体、其 他组织等抽查对象,在抽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需将抽 查检查结果通过开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 各单位需于2025年11月20日前完成所有抽查计划并公示,在制定方案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杨萨莉,13989036141。
附件:1.2025 年度开远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68 项)
2.2025 年度开远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30 项)
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25日
附件【开远市:(附件2 )2025年度开远市市场监管领域省级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30项).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