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书馆馆务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13-193513-691
  • 发布机构
    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8-30
  • 时效性
    有效

开远市图书馆再次荣获“国家一级图书馆”称号

  2018年8月13日公共文化司发布《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公布第六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上等级图书馆名单的通知》,开远市图书馆再次荣获“国家一级图书馆”称号。  

  为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全国公共图书馆事业健康发展,2017年3月至2018年6月,文化和旅游部开展了第六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依据第六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标准和定级必备条件,经过评估、公示等环节,确定全国2522个公共图书馆达到三级以上公共图书馆标准,其中一级馆969个,二级馆519个,三级馆1034个。开远市图书馆位列云南省荣获一级公共图书馆的34个名单之一,这是自2013年以来市图书馆第二次荣获“国家一级图书馆”荣誉称号。  

  开远市图书馆成立于1979年。现馆位于开远市灵泉东路188号,1992年正式投入使用,占地面积6887.16平方米,馆舍面积4167平方米。设9个服务窗口,2个自修区,融“借、阅、藏、咨询”为一体的服务模式。总阅览座席为339座,报告厅可容纳听众120人。藏书30万余册(纸质图书16万册,电子图书14万册),建有21个馆外流通服务点,7个分馆。总分馆之间实现“一卡通用、通借通还、统一检索、资源共享”的借阅模式。  

  第六次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中,开远市图书馆按照“以评促建,以评促管,以评促用”的原则,不断加强业务、资源和队伍建设,不断创新发展思路、改进工作方法、丰富服务内容、拓展服务领域。对社会承诺全年无休,每周开放63小时。立足图书馆阵地服务和馆藏资源,重新定位、包装活动,将服务活动化、活动品牌化。全年常态化阅读推广活动共计120余场,平均3天一场阅读活动。进一步向公众展现了图书馆行业的整体价值,扩大了图书馆的影响力,切实提升了图书馆阅读推广工作的层次和服务水平,发挥了图书馆在全民阅读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近年来市图书馆坚持“读者至上 服务立馆”的办馆理念,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通过广大干部职工艰苦卓越的工作,取得了瞩目的成绩。在今后的工作中,开远市图书馆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决策部署,按照《“十三五”时期全国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规划》要求,深化改革创新,增加经费投入,加强业务建设,提高藏书质量,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努力开创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