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共卫生健康信息公开
-
索引号20240913-202621-714
-
发布机构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3-06-13
-
时效性有效
开远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守护人民群众身心健康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完善人民健康促进政策。自全面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来,开远市紧紧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促发展”的总体目标,聚焦群众看病就医难点痛点,以深化分级诊疗为突破口,以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为重点,提升基层医疗机构重大疾病防治能力和疑难重症诊疗水平,多措并举,统筹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让人民群众在“家门口”就能治好病,切实解决好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看病远”的问题。
加强组织领导,让医药体制改革有保障
一是领导重视抓医改。成立了由市委副书记、市长任组长、任主任,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和开远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下设秘书长,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细化工作职责。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多次研究医改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分别开展专题视察调研、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医改情况汇报,确保全市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三医”联动改革有效推进。
二是政策保障推进医改。制定《开远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开远市区域卫生规划(2021—2025)》《关于深入推广福建省三明市医改经验深化三医联动改革的实施方案》《开远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开远市医疗联合体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等文件,推动三医联动改革和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
三是部门联动促医改。建立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医改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医改工作推进中的困难问题。
四是经费保障助医改。将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两家公立医院人员补助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每年按照不低于70%的比例给予保障;全市乡镇卫生院全额纳入财政供养,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乡村医生300—500元/人·月的补助。每年安排专项经费用于病媒生物及传染病防治、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消药品加成补助、中医药事业发展、爱国卫生等项目资金。
五是责任压实督医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将公立医院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纳入“红黑榜”考核,同步进行督查并通报,对工作不力的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加强党建引领,让红色引领医改促发展
一是严格执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坚持“公立医院姓公”。下发《开远市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成立全市医院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指导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完成书记、院长分设工作,把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开远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章程》;推动公立医院完成议事规则修订,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书记、院长定期沟通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充分发挥医院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
二是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使用。以校园直聘、公开招聘、特殊政策引进等方式招揽人才,目前引进博士1名、硕士研究生25名,全系统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占医务人员总数39.96%。优化机构编制和岗位设置资源配置,打通基层医务人员职称晋升通道,提高基层医务人员满意度与工作积极性,让基层人才留得住、干得好。
三是改进和完善绩效分配方式。稳步推进薪酬制度改革,全面落实“两个允许”,绩效分配向高层次人才、核心和重点岗位人员、科研教学人员以及需要扶持发展的学科倾斜,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实现了编内编外“同工同酬”。
四是加强对口帮扶。市人民医院先后分别与弥勒市中医医院、屏边县人民医院签订帮扶协议,充分发挥优质医疗资源的辐射带动作用。
加强区域联动,让医联体建设惠民生
成立以市长为主任的医疗联合体管委会,按照“因地制宜、合理布局、方便群众、易于管理”的原则,全市创新推行组建以市人民医院、解放军第926医院为牵头单位的2个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覆盖全市8个基层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7家民营医疗机构,搭建1个“互联网+医疗健康”信息平台,建设中医医联体、康复、精神、肿瘤4个专科联盟的“2+1+N”模式,实行行政、人力资源、医疗业务、财务、绩效考核、资源配置、集中采购、信息化建设“八个统一”管理,组建与全民健康管理服务相适应的市、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制定《开远市党建引领医共体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开远市人民医院紧密型医共体党委,推动医共体组织健全、领导强化、功能齐备。选派专家骨干深入基层卫生院开展传帮带教服务,提升基层卫生院服务技术能力。
截至目前,两家牵头医院开展医疗优质资源双下沉服务,共下派医务人员137人,参与基层医疗机构抢救急危重患者108例。业务培训人员4000余人次,帮助基层医疗机构开展新项目39项。2022年基层医疗机构完成门诊663933人次,基层诊疗人次占比42.16%、住院人次8609人,床位使用率46.44%,平均住院天数6.2天;2023年1-5月上转病人279人,下转病人33人,占比11.83%。
加强付费改革,让医保支付更便民
一是做好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上报州级拟建议调整项目共1311项,平均调整幅度24.13%。调增项目1123项,其中,综合医疗服务类83项,医技诊疗类29项,临床诊疗类923项,中医及民族医诊疗类88项,平均增幅43.05%;调减项目188项,其中,医技诊疗类187项,临床诊疗类1项,平均降幅20.53%。
二是深化医保付费方式改革。推进一体化区域内支付方式以DRGs、打包付费为主的支付方式改革,开展基本医疗保险总额控制下的按疾病诊断(DRGs)分组付费的支付方式,以按病组(DRGs)付费为核心,综合运用总额预算、疾病分组、点数计算等多种手段,发挥各种支付方式的组合优势,促进医共体建设。2022年实现县域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DRGs全覆盖。
三是实施医共体打包付费。制定《开远市紧密型医共体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资金打包付费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开远市紧密型医共体2022年市外州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额预付制结算管理办法》,2023年市医保局进一步完善医保打包付费方案,3月26日《开远市紧密型医共体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资金打包付费改革实施方案(送审稿)》市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医保资金在上年基础上增加3%,确保公立医院医共体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加强能力建设,让医改红利惠医惠民
一是全力提升服务能力。市人民医院通过省级三级乙等医院评审;市中医医院通过省级三级中医医院等级评审验收。市妇幼保健院被认定为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2家乡镇卫生院创建达到国家统计标准乡镇卫生院,3家卫生院创建达到省级甲级卫生院,2家卫生院创建达到国家基本标准卫生院,3家卫生院被命名为全国“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灵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从市中医医院剥离出来独立运行。市人民医院成立“慢病管理中心”,完成云南省心脑血管疾病临床医学分中心和内分泌与代谢性疾病临床诊疗医学分中心省级医学分中心建设,逐步推进慢性病防、治、管整体融合的全面发展;完成“五大中心”建设。目前,全市公立医院有省级重点专科(专病)21个,州医学会主任委员科室9个,州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7个,国家、省级专家工作站28个。县域内就诊率98%。基本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较为完善的分级诊疗格局。
二是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制定出台《开远市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开远市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在全州率先成立县级“中医药学会”,全市建有中医工作站10个。基层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设有中医科、中药房,建设有中医馆,94%的村卫生室能提供5种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市中医医院3个科室被省卫健委授予省级中医重点专科。市中医医院罗兴文专家工作站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命名为2022年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
三是强化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健康扶贫与乡村振兴相关要求,近三年共投入228万元,新建4个村卫生室,修缮11个村卫生室。截至目前,全市村卫生室已全部完成标准化建设;“十四五”期间全市各医疗机构用房面积增加14.07万平方米,增长44.68%;万元以上设备增加695台,增长4.17%。
“病有所医”惠民生、“医有所惠”为人民。为了让群众享受就近就医拿药的便捷服务,让群众的健康幸福指数越来越高,让群众的健康获得感越来越强,深化医改,开远卫健系统正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再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