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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40913-173654-545
  • 发布机构
    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8-23
  • 时效性
    有效

开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2018年度棚户区改造工程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加快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着力改善我市西城棚户区群众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紧紧围绕让群众早日实现“安居梦”、住上更好的房子、过上更好的日子为目标,经开远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实施2018年度城镇棚户区改造建设工作,现就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8年度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实施方式:

对改造实施范围内房屋配套设施功能不全、部分功能破旧损坏、有居住安全隐患,但又不宜连片拆除重建的房屋,采用改扩翻建的方式实施改造,进行房屋的配套功能设施提升改造,修缮、加固排除房屋安全险情,建设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等。

二、2018年度城镇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实施范围:

人民南路片区改造范围:东至铁路,西至人民南路,南至小高炉,北至灵泉西路。

三、城市棚户区改造将坚持科学规划、配套建设、确保质量、安全第一、依法实施、群众参与的原则。

四、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在2018年度棚户区改造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装饰装修房屋及附属设施和改变房屋、土地用途等行为。

五、本公告发布后,开远市城市棚户区改造指挥部将派工作人员,到项目实施范围内的住户家中进行正式入户调查登记和改扩建工程协议签订等相关工作,请各位住户积极配合支持。

建设美丽开远,做幸福开远人,需要大家的积极配合、支持参与,要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全市城市建设大局,以实际行动支持棚户区改建工作,为建设繁荣、富裕、和谐、文明的新开远贡献自己一份力量。

 

 特此公告

 

                                                                          开远市人民政府

一八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