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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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3-0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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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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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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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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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关于批准《开远市2022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市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意见(草案)的报告》的决议
开远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开远市2022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市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意见(草案)的报告》的决议
(2022年12月26日开远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开远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叶兴成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开远市2022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市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意见(草案)的报告》。会议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新增债务额度的通知》(红财债发〔2022〕8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剩余额度的通知》(红财债发〔2022〕37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空间安排额度的通知》(红财债发〔2022〕64号)等文件精神及要求,决定按红河州财政局明确数、核定数,批准全市2022年转贷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额度上限为2.56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61亿元,专项债券0.95亿元;批准全市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65.31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2.539亿元,专项债务限额42.78亿元;批准开远市2022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市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意见。市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预算法》、《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和州财政局文件规定要求安排、使用、管理债券资金,严格执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要求,认真制定还款计划,及时、足额偿还债务本息,确保法定限额及转贷规模上限内债券不出任何风险。
开远市人大常委会
202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