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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0005
  • 发布机构
    开远市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1-03
  • 时效性
    有效

开远市2022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市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意见(草案)的报告

开远市2022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市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意见(草案)的报告

20221226日在开远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次会议上)

开远人民政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开远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次会议报告开远市2022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市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意见(草案),请予审议。

一、2022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市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的主要背景

为了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及州委九届二次全会暨州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州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及2022年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等各项决策部署,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债务风险防范工作,切实强化债务风险防控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有效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确保法定债务率风险等级处于合理水平。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新增债务额度的通知》(红财债发〔20228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剩余额度的通知》(红财债发〔202237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空间安排额度的通知》(红财债发〔202264号)等文件要求,当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限额及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转贷规模需编制专项预算调整意见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根据以上文件我市2022年新增专项债务15.12亿元,新增再融资债券转贷规模2.56亿元。

二、管理要求和安排原则

(一)管理要求

根据上级财政部门相关规定,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及再融资债券转贷规模要严格按照以下要求管理使用:

一是妥善安排债券资金用途。新增专项债券资金要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和楼堂馆所等中央明令禁止的项目支出。

二是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州财政局关于债券资金转贷的原则和要求,新增再融资债券资金只能用于偿还2022年到期政府债券本金,不得用于偿还其他政府债务,也不得用于支付债券利息及经常性支出,必须按期归还到期债券本息,并自行承担债券转贷兑付费。

三是切实做好政府债务举借工作。2022年新增政府债务在下达的限额内举借,除外债转贷部分按照外债转贷相关规定举借外,一律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

(二)资金安排原则

根据上级财政部门对新增专项债券及再融资债券安排使用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新增专项债券及再融资债券按以下原则进行安排:

一是全力保障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建设资金需要。

二是注重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对安排债券资金实施的项目,要能在当年形成实物工作量,避免钱等项目和债券资金沉淀现象,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三、全市新增专项债券资金及再融资债券安排建议及市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意见

(一)资金安排建议

一是建议对红河州财政局核定我市2022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15.12亿元用于安排:弥蒙铁路开远南站站前广场及综合配套工程1.5亿元、开远市西城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0.5亿元、开远市多功能智慧地下停车场建设项目2.8亿元、开远市乡村振兴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建设项目5亿元、开远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0.27亿元、开远市轻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二期)4.05亿元、开远市凤凰AAAA景区建设项目1亿元。

二是建议对红河州财政局转贷我市2022年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2.56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61亿元、专项债券0.95亿元,资金用于偿还2022年到期一般债券本金1.61亿元、专项债券本金0.95亿元。

(二)市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意见(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

2022年新增再融资一般债券偿还到期一般债券本金,市级2022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增加1.61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增加1.61亿元。

2.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2022年新增专项债券及再融资专项债券偿还到期专项债券本金,市级2022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增加16.07亿元,基金预算支出增加15.12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增加0.95亿元。

四、全市政府债务限额

按照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年度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等于上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加上当年新增债务限额的原则。2021年年末我市债务限额51.199亿元,2022年新增专项债务15.12亿元,其中:第一、二批次专项债券14.12亿元已下达新增专项债务限额,第三批次专项债券1亿元以总债务限额空间额度安排,未新增专项债务限额。2022年年末我市债务余额56.5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3.26亿元、专项债务余额43.26亿元(含新增专项债券40.58亿元)。在总债务余额不突破总债务限额空间的情况下,建议我市2022年政府债务限额为65.31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2.539亿元、专项债务限额42.7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