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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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8-03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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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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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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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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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关于开远市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开远市2018年政府预算公开
目录
一、财政预算报告《关于开远市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二、2018年附表2-18(附件)
三、开远市2018年全市部门预算表(附件)
四、2018年开远市政府预算公开表(附件)
五、2018年财政名词解释
关于开远市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18年1月9日在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上
开远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开远市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1】执行情况和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审查,并请市政协委员协商。
一、2017年全市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2】执行情况
2017年,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178,875万元,比上年增收1,196万元,增长0.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39,914万元,比上年增收7,937万元,增长6%;上划中央收入完成31,941万元,比上年减收3,948万元,下降11%;上划省级收入完成3,968万元,比上年减收3,117万元,下降44%;上划州级收入完成3,052万元,比上年增收324万元,增长11.9%。圆满完成了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6%的目标任务。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95,381万元,比上年增支17,386万元,增长6.3%。其中,八项支出完成268,546万元,同比增支44,758万元,实现增长20%的目标。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9,91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71,339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5万元,调入资金【3】1,028万元,收入合计312,35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5,381万元,上解中央省州支出14,539万元,支出合计309,92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436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4】执行情况
2017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1,461万元,比上年增收9,461万元,增长43%。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33,951万元,比上年增支11,337万元,增长50.1%。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1,46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437万元,上年结余1,782万元,收入合计35,68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3,951万元,调出资金217万元,支出合计34,168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512万元。
(三)社保基金预算【5】执行情况
2017年,全市社保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62,081万元,比上年增收75,311万元,增长86.8%。
社保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54,775万元,比上年增支62,073万元,增长67%。
社保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社保基金预算收入154,13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7,944万元,上年结余24,900万元,收入合计 186,981万元;社保基金预算支出152,529万元,上解上级支出 2,246万元,支出合计154,775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32,206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6】执行情况
本年收到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697万元,已用于安排省级财政应承担省属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生活待遇补助38万元,省属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省级财政补助资金659万元,收支平衡。
上述平衡结果为市与州结算前的情况(详见附件),最终平衡结果待州对市结算批复后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五)2017年财政主要工作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下,在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财政工作始终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落实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充分发挥“生财、聚财、理财、用财”职能作用,着力抓好收入组织,优化支出结构,深化财政改革,加强资金监管和国资监管,做好金融服务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1.发挥财政职能,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一是依法批复部门预算。在规定时限内批复各单位的部门预算,保障各单位开展工作,齐心协力稳增长。二是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全年安排项目前期费1,144万元,保障部门单位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提高项目申报立项审批率和资金到位率,全年争取上级资金136,472万元,比上年增加24,260万元。全年多渠道筹集资金272,429万元,其中:用于重点项目建设115,705万元,用于“一本账”大预算156,724万元。三是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全年拨付中小企业发展资金676万元,累计向18家小微企业发放“助保贷”贷款7,015万元。四是财政贴息促进创业就业。全年发放贷款506笔(含小企业4笔),发放贷款5,219万元,贷款余额10,430万元,拨付小额担保贷款贴息547万元,扶持4家企业和502人创业,带动就业1,539人。五是引导金融机构支持经济建设,弥补我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缺口,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能力。
2.抓好收入组织,圆满完成目标任务。一是强化协调联动。定期召开财税金融分析会、经济运行分析会等会议,分析财政经济形势,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合力组织收入,确保完成全年收入目标任务。二是加强税收征管。财税部门协调配合,抓好重点企业、重点税源监控,严格执行税收政策,坚持抓大不放小,加大税收稽查、清缴力度。全年完成税收收入54,6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9.1%。同时,处理好执行小龙潭矿务局退税政策与保收入任务完成和财政平衡的关系。全年退税15,505万元,其中地方部分9,430万元。三是强化非税收入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发挥财政票据的源头管控作用,以票促收、应收尽收,同时全力盘活国有资产(资源)增加收入。全年完成非税收入85,2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60.9%。四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对结余结转两年以上的财政资金一律收回市级财政统筹安排使用,增加资金有效供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年共盘活财政存量资金29,501万元。
3.优化支出结构,促进社会事业发展。一是保障“三农”投入。整合财政支农资金,重点保障脱贫攻坚,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综合改革及开发,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7】等。全年农林水支出24,113万元,比上年减支1,412万元,下降5.5%。二是支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继续加大教育基本建设投入,大力改善办学条件;切实落实教师相关待遇、国家资助政策和城乡义务教育及高中教育经费。全年教育支出52,893万元,比上年增支7,205万元,增长15.8%。三是落实社会保障政策。落实财政补助资金,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并轨改革;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社会救助等工作。全年社会保障支出72,583万元,比上年增支7,247万元,增长11.1%。四是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在确保人民群众看得了病、看得起病的前提下,适度提高城乡居民医保个人负担比例,认真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全年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8,097万元,比上年增支14,809万元,增长34.2%。五是加强公共文化建设。创新财政支持方式,重点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文化产业发展,优化整合公共文化服务资源,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全年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373万元,比上年减支624万元,下降20.8%。六是支持平安开远建设。重点支持综治维稳、治安防控、应急处突建设,保障公共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全年公共安全支出12,822万元,比上年减支4,371万元,下降25.4%。七是支持生态环境建设。坚持绿色发展战略,继续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完善森林生态功能,提升人居环境。全年节能环保支出11,907万元,比上年增支6,153万元,增长106.9%。八是支持城乡社区、交通运输、资源勘探电力信息、商业服务业、金融、国土海洋气象、粮食物资储备等各项事业协调发展。
4.抓住关键环节,不断深化财政改革。一是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制定《开远市预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公开内容、统一公开口径和公开模板、规范公开程序,确保全市范围内预算公开工作协同一致。2017年,全市预算单位(除涉密单位)和各乡镇(街道)集中统一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8】预决算、部门季度执行报告、基层预算信息、政府采购预决算、绩效管理信息、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二是抓好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强化全口径预算【9】管理,不断规范社保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工作,做好三年财政中期规划(2017—2019)编制,提高预算管理水平。三是深化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积极探索符合我市情况的乡镇支付制度改革模式,为各乡镇(街道)开设了零余额账户,将各乡镇(街道)财政资金纳入市级国库集中支付【10】管理,实现乡镇(街道)资金的拨付方式和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与市级相同。全年国库集中支付资金总量达325,719万元,占财政总支出总量的98.7%,回笼国库资金31,131万元。全市共办理公务卡4,129张,通过公务卡结算资金量3,177万元。四是积极支持税制改革。配合上级做好增值税、消费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环境保护费改税等税制改革工作,推动形成地方特色的税源结构。五是推进财政投融资制度改革。积极推广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11】,拓宽投融资渠道,确保项目落地开工,尽快发挥效益。
5.加强财政监管,提高理财用财能力。一是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保障财税政策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作用,认真开展2017年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在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对3个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二是扎实推进财政资金绩效评价【12】工作。全年实施财政绩效评价项目14个,评价资金7,107万元,对72个单位开展了财政整体支出评价工作。三是开展地方财政专户清理规范工作。财政专户从清理前的24个减少至8个,符合财政部相关规定。四是不断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制定了《开远市2017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并认真贯彻执行。全年共完成采购1,210笔,采购预算资金4,897万元,实际采购金额 4,646万元,节约预算资金251万元。五是严格票据监管。对全市287家单位进行了年检,参检率达100%。对非税收入收缴和财政票据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抽查了12家单位。六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对全市177个单位进行了网络在线指导。
6.加强国资监管,注重防范金融风险。一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牢固树立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国有资产监管职责,切实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二是严把资产入口关。坚持资产配置与单位履行职能相匹配,严格资产配置审批。全年审批购置资产570万元。三是严把资产出口关。坚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处置,提高资产处置的透明度。全年审批处置资产2,521万元。四是加强对国有资产收益的监督管理,确保资产处置收入及时入库。全年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完成28,082万元。五是重视金融安全、防范金融风险,确保金融“核心”的正常、安全、高效运行,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六是继续开展打击非法集资【13】等各类金融违法违规活动,切实维护地方金融稳定。金融数据统计监测工作进一步加强,金融秩序持续好转。七是开展地方小微金融风险摸底排查工作。排查企业35家,其中:投资咨询类28家、小额贷款公司3家、典当类2家、投资担保类公司2家。
7.抓管控防风险,积极化解政府性债务【14】。一是规范债务举借。严格按照年度融资计划,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作出还款承诺,认真组织落实。二是厘清我市政府性债务的构成。对确需政府偿还的债务,制定偿债计划,按期偿还债务。全年偿还到期债务82,393万元。
各位代表、各位委员,2017年,全市财政工作经受住了严峻的考验和挑战,取得了较好成绩。完成了财政收入目标任务,保障了各项支出需要,实现了收支平衡。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市人大、市政协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矛盾和困难,主要表现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财政收入增速放缓;税源增长点不多,培植财源需要加强;财政刚性支出增长较快,偿债支出压力大,需要与可能矛盾突出、收支平衡压力加剧;财政资金绩效管理亟待加强等。对于这些矛盾和困难,我们将高度重视,深入分析原因,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8年全市地方财政收支预算草案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切实把握乡村振兴战略机遇,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深入推进财政改革,全面提升财政工作的法治化、科学化和精细化管理水平,为开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支撑。
基本原则:一是坚持积极稳妥、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确保收入增长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二是坚持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稳定的原则,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三是坚持保市委、市政府决定事项的原则,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落在实处。四是坚持责任法定的原则,保障收支预算符合履职需要和事业发展需要。五是坚持统筹结合上年结余的原则,强化预算约束力。
按照上述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结合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通过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分析,反复测算,拟对2018年财政收支预算作如下安排: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8年,全市财政总收入安排190,689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收11,814万元,增长6.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48,29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收8,376万元,增长6%;上划中央收入安排34,86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收2,919万元,增长9.1%;上划省级收入安排4,372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收404万元,增长10.2%;上划州级收入安排3,167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收115万元,增长3.8%。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313,104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支17,723万元,增长6%。其中:市级可用财力安排支出178,8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3,300万元,增长8%;上级定向性转移支付收入及专项转移支付收入预计列支134,304万元(实际执行中根据上级下达情况列入相关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8,29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80,585万元(含上级定向性转移支付收入及专项转移支付收入预计134,304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00万元,调入资金637万元(教育收费调入),收入合计329,81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3,104万元,上解中央省州支出16,408万元,支出合计329,512万元。收支相抵,结余300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4,851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减收16,610万元,下降52.8%。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8,80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减支15,151万元,下降44.6%。其中:市级可用财力安排支出16,36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4,961万元,下降47.8%;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预计列支2,437万元(实际执行中根据上级下达情况列入相关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4,85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43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上年结余1,512万元,收入合计18,8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8,800万元。收支相抵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23,471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减收38,610万元,下降23.8%,其中,保险费收入73,237万元,下降24.3%;投资收益(利息收入)391万元,增长54.7%;财政补贴收入46,239万元,下降17.1%。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25,957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数减支28,818万元,下降18.6%,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123,088万元,下降18.8%。
社会保险基金平衡情况: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20,08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390万元,上年结余29,073万元,收入合计152,544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24,549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408万元,支出合计125,957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26,587万元。
(四)2018年财政工作重点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2018年财政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1.坚定不移稳增长,夯实财政增收基础。一要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和各项扶持政策,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对重点领域和项目的支持力度。二要紧紧围绕我市经济发展战略布局,突出产业导向,重点扶持税源好、发展潜力大、带动效应广的项目;支持以“汽带电”激活煤、电存量,打造煤化电一体产业集群,将开远的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和财政优势。三要扩充完善财源建设项目库,提高项目审定、立项、资金到位和资金拨付效率,确保财源建设持续、有效、快速展开。四要积极引导各方资本支持产业发展,培育壮大新的经济增长点。五要支持各类市场主体不断开办新企业、开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培育新税源。六要完善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2.全力以赴抓收入,提高财政保障能力。一要高度重视收入组织工作,以保增长、抓收入为己任,紧紧围绕全市征收目标,统筹协调各征收部门的征收工作,抓准工作重点、明确征收要求,确保完成全年收入任务。二要全面排查辖区内的重点税源、一次性税源、后续税源和成长性税源,做到重点税源情况清,一次性税源情况明,成长性税源情况准,后续税源情况实。三要全力支持税务部门实施税收管理,开展各项税收专项检查,以纳税评估为手段,堵塞征管漏洞,加强欠税管理,全面清理欠税。四要严把非税票据管理使用关,规范票据使用行为。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强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管理,做到应收尽收。五要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并统筹安排,保障重点项目早落地、早见效,推动项目资金带动经济发展、财税增收。
3.优化结构保重点,科学合理安排支出。一要全力保精准脱贫攻坚。筹集和整合资金,重点支持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及产业建设,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为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基础。二要全力保“三农”投入。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切实把握乡村振兴战略机遇,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及开发,促进农业农村加快发展,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三要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健全教育投入增长长效机制,支持发展学前教育及高中教育、改善办学条件、保障教师待遇等;完善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四要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支持社保普惠共享机制建设,落实社保提标配套资金,重点保障新型城乡养老保险、城乡低保、城乡医保、职工医保、优抚安置等,让人民共享发展成果。五要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重点支持公立医院改革,发展中医事业,巩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成果,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六要支持法治开远建设。落实政法部门经费保障,重点支持综治维稳、治安防控、应急处突建设,推动平安开远、法治开远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七要支持生态环境建设。坚持绿色发展战略,继续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完善森林生态功能,加快生态文明建设。
4.求创新推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一要全面推进预算公开,提高预算编制、执行的透明度,让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二要推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在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工作;全面实施绩效管理,逐步建立预算管理新机制。三要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扎实做好乡镇(街道)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结算改革,做好会计核算中心转轨国库支付中心工作。四要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坚持集中采购为主的改革方向并不断优化方式,积极发展公共服务事项的政府采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五要推进财政投融资制度改革,构建政府公共资源向各类投资主体公平配置机制,大力推广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
5.依法行政强监督,建设阳光法制财政。一要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财政管理,着力保障财政工作健康发展。二要加快建立健全财政法规制度体系,强化财政行政执法监督,推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进程。三要深化内部控制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安全。四要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督查考核机制,提升财经纪律和制度的执行力、约束力。五要推进财政信息化管理,建设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全面提升财政管理效率。
6.加强国资监管,做好金融服务工作。一要积极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源配置,扩大融资来源,提高资产流动性。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重点盘活出租、出借资产;盘活企业国有资产,重点盘活企业改制中闲置的资产。通过盘活国有资产,筹集建设资金,缓解重点建设资金不足的矛盾。二要进一步加强对国有资产收益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资产收入收缴和使用等方面的规章制度,规范收支行为。三要继续做好经营性、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统计、清查、评估、出让等基础管理工作,形成比较完整、清晰的数据库。四要继续开展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和非法集资行为,维护地方金融稳定;加强对小贷公司、担保公司、投资咨询类公司、互联网金融等的日常监管,合力打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五要引导金融机构合理布局,缓解农村金融服务供给不足问题;引导金融机构服务“三农”及中小企业发展,不断为地方经济建设贡献力量。六要做好风险识别、监测、评估、预警和控制工作,不断健全新形势下的金融风险处置机制,有效防范风险。
7.严控政府债务,有效防范财政风险。一要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全面构建地方政府债务监管体系。二要厘清和有效管控政府债务,将地方政府债务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分类落实偿债资金来源。三要抓住银行融资主渠道,做好与金融机构对接和服务工作;探索民间资本、社会资本进入政府投资领域的途径和方式,拓展政府融资渠道。四要争取新增地方债券额度,严格债务限额管理,降低政府债务风险。
各位代表、各位委员,进入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担当新使命,要有新作为。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下,锐意进取,埋头苦干,沉着应对面临的挑战和困难,努力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推动新时代开远跨越发展而努力奋斗!
财政名词注释
目录
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
调入资金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
“三公”经费
全口径预算
国库集中支付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
财政绩效评价
非法集资
地方政府性债务
【1】预算:新《预算法》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保持完整、独立。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与一般公共预算相衔接。
【2】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地方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包括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下同)的预算和税收返还、转移支付预算。地方各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地方本级收入、上级政府对本级政府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下级政府的上解收入。地方各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包括地方本级支出、对上级政府的上解支出、对下级政府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
【3】调入资金:是指未纳入当年年度预算收入,而直接用于平衡年度预算的其他资金。公共财政预算可从基金预算及其他资金调入,基金预算可从其他资金调入。
【4】政府性基金预算:新《预算法》规定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5】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7】“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指村民通过规范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开展村内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政府采取以奖代补、民办公助的方式,给予适当财政补助。
【8】“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9】全口径预算:是把政府所有收支全部纳入统一管理,其目标定位于构建一个覆盖所有收支,不存在游离于预算外的政府收支,是将所有类型的财政资金收支都纳入统一管理体系的制度框架。我国政府预算管理的基本格局由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障预算和其他预算组成。
【10】国库集中支付: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预算单位支付的方式,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及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即预算单位使用资金但见不到资金;未支用的资金余额均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统一管理。这种制度减少了财政支出的中间环节,可以有效遏制财政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11】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是公共基础设施中的一种项目运作模式,在该模式下,鼓励私营企业、民营资本与政府进行合作,参与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
【12】财政绩效评价:财政绩效评价也称政府支出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政府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以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13】非法集资: 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14】地方政府性债务:是指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机构)、有财政经常性拨款的事业单位等直接借入、拖欠或依据合同提供担保形成的债务,以及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机构)成立的公司为进行基础性、公益性建设,以政府信用直接借入或依法提供担保形成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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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8年附表2-18.xlsx】
附件【开远市2018年政府预算公开表.xls】
附件【开远市2018年全市部门预算表.xls】
附件【开远市2018年政府举借债务情况说明.docx】
附件【开远市2018年转移支付预算情况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