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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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8-04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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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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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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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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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关于开远市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意见(草案)的报告
(2018年10月24日在开远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开远市财政局副局长 白 勇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报告《开远市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意见(草案)》,请予审议。
一、预算调整的指导意见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意见
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紧紧围绕市委确定的工作重点和目标任务,全力抓财源培植和收入组织,进一步增强保障能力,调整支出结构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支持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应收尽收的原则。二是坚持有保有压、统筹兼顾、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三是坚持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原则。四是坚持保市委、市政府决定事项的原则。
按照上述预算调整的指导意见和基本原则,结合我市1至9月份国民经济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经认真分析、反复测算,拟对2018年财政预算作如下调整安排。
二、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意见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意见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维持年初预算增长6%不变,完成州下达指标148,305万元,比年初人代会确定的148,290万元增加15万元,其中:税收收入由年初预算的59,391万元调整为66,760万元,调增7,369万元,增长12.4%,比上年完成数增长22.2%,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45%(因执行小龙潭矿务局增值税退税及红磷公司2017年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政策,共计影响我市税收收入11,441万元,若含退税金额11,441万元,我市税收收入应为78,201万元,占比将达到52.7%);非税收入由年初预算的88,899万元调整为81,545万元,调减7,354万元,下降8.3%,比上年完成数下降4.4%,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5%。
具体收入项目调整意见:
1.增值税由年初预算的22,800万元调整为24,412万元,调增1,612万元,增长7.1%;
2.营业税由年初预算的0万元调整为117万元,调增117万元;
3.企业所得税由年初预算的436万元调整为568万元,调增132万元,增长30.3%;
4.个人所得税由年初预算的708万元调整为800万元,调增92万元,增长13%;
5.资源税由年初预算的5,888万元调整为6,525万元,调增637万元,增长10.8%;
6.城市维护建设税由年初预算的4,710万元调整为5,120万元,调增410万元,增长8.7%;
7.房产税由年初预算的2,730万元调整为3,100万元,调增370万元,增长13.6%;
8.印花税由年初预算的746万元调整为760万元,调增14万元,增长1.9%;
9.城镇土地使用税由年初预算的12,200万元调整为14,509万元,调增2,309万元,增长18.9%;
10.土地增值税由年初预算的1,040万元调整为1,850万元,调增810万元,增长77.9%;
11.车船税由年初预算的1,630万元调整为1,800万元,调增170万元,增长10.4%;
12.耕地占用税由年初预算的1,050万元调整为539万元,调减511万元,下降48.7%;
13.契税由年初预算的2,467万元调整为3,100万元,调增633万元,增长25.7%;
14.环保税由年初预算的240万元调整为760万元,调增520万元,增长216.7%;
15.烟叶税由年初预算的2,746万元调整为2,800万元,调增54万元,增长2%;
16.专项收入由年初预算的2,905万元调整为2,924万元,调增19万元,增长0.7%;
17.行政性收费收入由年初预算的46,843万元调整为4,157万元,调减42,686万元,下降91.1%;
18.罚没收入由年初预算的1,509万元调整为2,574万元,调增1,065万元,增长70.6%;
19.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由年初预算的37,148万元调整为71,209万元,调增34,061万元,增长91.7 %;
20.政府住房基金由年初预算的494万元调整为645万元,调增151万元,增长30.6%;
21.其他收入由年初预算的0万元调整为36万元,调增3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意见
根据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情况,结合现行州对县(市)财政管理体制,经测算,全年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财力由年初预算的178,800万元调整为188,257万元,增加9,457万元,增长5.3%。主要原因:一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15万元;二是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收入增加737万元;三是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增加2,910万元;四是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补助增加420万元;五是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转移支付补助增加684万元;六是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奖补资金增加887万元;七是增加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214万元;八是增加政府债券转贷收入4,400万元(新增债券资金);九是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加2,578万元;十是基金调入增加612万元;十一是固定数额补助减少89万元;十二是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减少50万元;十三是预算外调入资金减少92万元;十四是上解支出增加2,169万元;十五是年终滚存结余(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加1,600万元。
为确保财政收支平衡,根据单位实际使用情况、上年结余情况及上级资金的到位情况调减年初支出预算15,281万元,其中:乡镇体制补助219万元,车辆统保费71万元,各项工作目标责任奖650万元,教育收费安排的支出134万元,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支出11,655万元,工信局、供销社及企业剥离离退休教师自治州津贴375万元,审计局业务费8万元,大庄乡人大主席团工作经费2万元,农产品加工引导扶持资金50万元,森林公安政法保障经费19万元,人民调解“以奖代补”经费10万元,委托中介机构实施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经费40万元,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经费20万元,税务部门办案补助经费100万元,职中年初预算公用经费9万元,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市级承担资金5万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市级承担资金100万元,科技局村社区科普宣传员补助经费1万元,广播电视台制播设备分期付款经费1万元,城乡规划服务中心人员工资34万元,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38万元,城市低保80万元,城市低保家庭菜篮子补贴220万元,农村低保200万元,城市特困人员补助8万元,离休人员医疗160万元,伤残人员医疗60万元,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900万元,企业离休津贴112万元。
增加的可用财力9,457万元和调减的年初预算15,281万元,共计24,738万元。安排意见如下:
1.安排基本支出4,400万元,其中:铁路幼儿园退休教师及国电退休教师2017年7月至2018年12月提高退休人员生活补助209万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7万元,城乡居民医保18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承担20%部分265万元,统筹外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支出140万元,艾滋病防治经费1万元,涉农贷款增量奖励1万元,2018年市级储备粮轮换价差亏损补助61万元,2017年7至12月规范改革性补贴及提高退休人员生活补助1,497万元,增人增资800万元(含新招录人员经费),西部志愿者社保费用16万元, 2018年7至12月政法津贴41万元, 2018年7至12月公安加班、执勤津贴183万元,行政事业单位职业年金1,161万元。
2.安排专项支出15,938万元,其中:改善中小学教学设施和办学条件经费180万元,扶贫项目资金750万元,各部门行政性收费办案及工作补助经费513万元,预备费480万元,一般债券付息资金138万元,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市级承担资金(含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生生活费补助、免学费补助)38万元,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经费市级承担资金2万元,2018年秋季学期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64万元,绿化管养包干经费82万元,环卫包干经费136万元,建档立卡户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补助经费1万元,2018年债券发行费14万元,临江社区党建工作经费5万元,维稳经费60万元,公安局政法保障经费212万元,政府网站升级改造经费10万元,《中国影像方志》纪录片经费48万元,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奖补资金242万元,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含离岗补助、乡村医生养老保险补助)388万元,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2万元,县级公立医院因取消药品加成后减少收入县级财政补助74万元,四类重点对象CD级农村危房改造经费500万元,非四类重点对象CD级农村危房改造经费700万元,二野军大红河研究会开远分会2018年度工作经费2万元,盘活资产(资源)支出10,905万元,中和营格勒冲河道治理经费300万元,国家统计局开远调查队统计调查工作经费32万元,羊街党建示范基地建设经费50万元,其他国防动员支出10万元。
3.新增债券支出4,400万元,用于安排弥蒙铁路征地款3,400万元,花卉小镇项目资金1,000万元。
具体支出科目调整意见: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由年初预算16,866万元调整为21,968万元,调增5,102万元,增长30.3%;
2.国防支出由年初预算60万元调整为70万元,调增10万元,增长16.7%;
3.公共安全支出由年初预算8,055万元调整为11,842万元,调增3,787万元,增长47%;
4.教育支出由年初预算33,014万元调整为40,250万元,调增7,236万元,增长21.9%;
5.科学技术支出由年初预算334万元调整为383万元,调增49万元,增长14.7%;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由年初预算1,946万元调整为2,548万元,调增602万元,增长30.9%;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由年初预算25,650万元调整为33,949万元,调增8,299万元,增长32.4%;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由年初预算27,406万元调整为20,362万元,调减7,044万元,下降25.7%;
9.节能环保支出由年初预算486万元调整为1,332万元,调增846万元,增长174.1%;
10.城乡社区支出由年初预算6,486万元调整为22,629万元,调增16,143万元,增长248.9%;
11.农林水支出由年初预算7,533万元调整为10,235万元,调增2,702万元,增长35.9%;
12.交通运输支出由年初预算823万元调整为972万元,调增149万元,增长18.1%;
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由年初预算1,446万元调整为1,534万元,调增88万元,增长6.1%;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由年初预算200万元调整为228万元,调增28万元,增长14%;
15.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由年初预算990万元调整为1,344万元,调增354万元,增长35.8%;
16.住房保障支出由年初预算6,476万元调整为7,760万元,调增1,284万元,增长19.8%;
1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由年初预算216万元调整为276万元,调增60万元,增长27.8%;
18.预备费由年初预算2,723万元调整为1,190万元,调减1,533万元,下降56.3%;
19.其他支出由年初预算34,015万元调整为5,158万元,调减28,857万元,下降84.8%;
20. 债务付息支出由年初预算4,075万元调整为4,213万元,调增138万元,增长3.4%;
21.债务发行费用支出由年初预算0万元调整为14万元,调增14万元。
预算调整后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8,30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6,394万元(含新增债券资金4,40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878万元,调入资金1,157万元,收入合计208,73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8,257万元,上解支出18,577万元,支出合计206,834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0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意见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意见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由年初预算的14,851万元调整为45,190万元,调增30,339万元,增长204.3%。
具体收入项目调整意见:
1.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由年初预算的48万元调整为24万元,调减24万元,下降50%;
2.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由年初预算的84万元调整为41万元,调减43万元,下降51.2%;
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由年初预算的13,819万元调整为42,940万元,调增29,121万元,增长210.7%;
4.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由年初预算的0万元调整为1,285万元,调增1,285万元;
5.污水处理费收入维持年初预算的900万元不变。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意见
政府性基金支出由年初预算的16,363万元调整为46,090万元,调增29,727万元,增长181.7%。
具体支出科目调整意见: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由年初预算的13,656万元调整为42,778万元,调增29,122万元,增长213.3%;
2.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由年初预算的332万元调整为59万元,调减273万元,下降82.2%;
3.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由年初预算的510万元调整为103万元,调减407万元,下降79.8%;
4.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由年初预算的0万元调整为1,285万元,调增1,285万元;
5.污水处理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维持年初预算900万元不变;
6.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付息支出维持年初预算965万元不变。
预算调整后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收入45,190万元,上年结余1,512万元,收入合计46,702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46,090万元,调出资金612万元,支出合计46,702万元。收支平衡。
根据基金预算的土地收入情况,可实现土地纯收益37,257万元,扣除招商引资土地价差资金8,032万元后,政府可统筹使用29,225万元。具体安排意见:
1.年初预算安排支出8,915万元,其中,原年初预算安排的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支出2,485万元及扶贫项目资金750万元调整为安排盘活资产 (资源)支出3,235万元。
2.本次调整预算可安排的纯收益20,310万元,其中:根据上级政策8月后暂停计提的各项政策性资金9,799万元用于化解债务,盘活资产 (资源)支出8,418万元,路灯电费80万元,标准化纺织服装全产业链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厂房搬迁补贴200万元,泽铭新能源有限公司低阶煤提质综合利用项目前期补偿费7万元,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经费150万元,“一部手机游云南”工作经费200万元,大庄清真寺修缮经费50万元,小龙潭矿务局煤炭产业转型升级给予煤炭资源税奖励市级承担资金306万元,小龙潭矿务局煤炭产业转型升级经费188万元,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经费137万元,高效现代农业园规划、修编等咨询经费50万元,第二次全国农业污染源普查经费40万元,蛋种鸡良种场建设项目配套经费10万元,花卉小镇总体规划设计咨询经费65万元,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编制经费30万元,林业局工作经费20万元,“不动产统一登记”存量数据整合与测绘经费300万元,羊街乡黑泥地、丫口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经费200万元,撒洪口村内主干道经费60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意见
(一)社会保险基金收入调整意见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由年初预算的123,471万元调整为123,004万元,调减467万元,下降0.4%,比上年完成数下降24.1%。主要是缴费收入减少,一是工伤保险费率下调20%;二是人员老龄化,职工医保缴费人数减少;三是城乡居民医保预算时按210元计算,实际执行标准是180元;四是城乡居民医保、城乡居民养老政策性财政补助增加。增减相抵后,调减467万元。
具体收入项目调整意见为:
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收入由年初预算的25,721万元调整为25,316万元,调减405万元,下降1.6%;
2.工伤保险基金预算收入由年初预算的1,126万元调整为957万元,调减168万元,下降14.9%;
3.城乡居民养老基金预算收入由年初预算的4,401万元调整为4,799万元,调增398万元,增长9%;
4.城乡居民医疗基金预算收入由年初预算的15,570万元调整为15,278万元,调减292万元,下降1.9%。
(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调整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由年初预算的125,957万元调整为129,932万元,调增3,976万元,增长3.2%。主要原因:一是职工医保上缴上级支出增加,按州级要求,上年结余在本年上解州级财政,上年结余增加,所以上解上级支出增大;二是城乡居民特殊慢性病费用从2018年1月开始执行,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支出增加;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标准由每人30元提高到38元;三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支出调增,原因是中央基础养老金、省级养老补助每人每月提标18元。
具体支出项目调整意见为:
1.职工基本医疗基金预算支出由年初预算的25,703万元调整为27,511万元,调增1,808万元,增长7%;
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预算支出由年初预算的2,954万元调整为3,507万元,调增552万元,增长18.7%;
3.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预算支出由年初预算的14,961万元调整为16,576万元,调增1,616万元,增长10.8%。
预算调整后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23,004万元,上年结余31,007万元,收入合计154,011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29,932万元,支出合计129,932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24,079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意见
本年收到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646万元,用于安排省级财政应承担省属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补助,收支平衡。
附件:1.开远市2018年1至9月份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表
2.开远市2018年财政预算收支调整情况表
联系电话:7222594 联系人:高盛
附件【附件1:开远市2018年1至9月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表.xls】
附件【附件2:开远市2018年财政预算收支调整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