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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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9-03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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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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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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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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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开远市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9年10月24日在开远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开远市人民政府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市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报告开远市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完善制度建设,加强组织保障
2017年制定印发了《开远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开财字[2017]189号)文件,规定了预算绩效管理的原则、依据,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内容,细化了操作流程,全市各预算单位均严格按此规程对财政资金执行绩效管理。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云发〔2019〕11号)要求,2019年成立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领导,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供了制度和组织保障。
二、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绩效管理水平
2017年,邀请云南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院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鲍老师,对全市67家主管部门、7个乡镇(街道)及财政业务科室人员进行绩效评价业务培训。2018年对全市65家主管部门、7个乡镇(街道)及财政局各业务科室人员进行培训。2019年10月12日,在开远市2019年第一期“形势与政策大讲堂”干部能力提升培训会上,向全市实职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讲解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关知识,为进一步深化我市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工作打下了基础。
三、绩效评价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严把审核关
绩效目标是绩效评价的标准和依据,是做好绩效管理工作的基础,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的原则,要求各单位必须将绩效目标一同编入年度预算申报,并对绩效目标进行完整性、相关性、适当性、可行性审核,审核结果作为安排年度预算的重要参考。在执行过程中需要申请调整预算的单位,要求单位要一并上报调整的绩效目标;上报的绩效目标经审核后作为调整预算的重要参考。
(二)认真组织单位开展整体支出及项目绩效评价自评
从2017年起,开始组织各预算单位对本部门2016年度的支出情况及市本级财政安排资金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项目,省、州财政安排资金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项目,开展支出绩效自评。通过各单位的认真自评,参与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的102个部门单位得分为优的70个,为良的27个,为中的5个。单位进行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有64个,得分为优的45个,为良的19个。
2018年,各预算单位对本单位2017年度的整体支出及全部项目支出进行自评。参与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的113个部门单位得分为优的52个,为良的58个,为中的3个;进行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68个,得分为优的40个,为良的26个,为中的2个。
2019年,各预算单位按2018年的办法对本单位的整体支出及全部项目支出进行自评的基础上,继续完善各项支出的评价指标,并将完善的指标上报财政部门,汇总工作正在进行。
(三)认真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绩效再评价和重点项目评价
为了进一步检验单位的自评成果,科学分析研判重点项目和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水平,体现绩效评价的公平公正,按相关程序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对项目支出和单位整体支出开展绩效再评价。
2017年,聘请云南省永盛会计师事务所,蒙自瀛洲会计师事务所分别对我市2016年度13个项目支出和1个单位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再评价,通过评价,其中有5个项目支出评为“优”,8个项目支出和1个单位整体支出评为“良”。
2018年,聘请云南华业会计师事务所、云南华创会计师事务所、云南中天正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三家中介机构分别对我市2017年度17个财政重点项目及1个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再评价,通过评价,其中:在重点项目支出评价方面有1个评为“优”, 10个评为“良”,3个评为“中”,3个评为“合格”;进行整体支出评价的1个单位被评为“良”。
2019年参照2018年的方式聘请第三方机构选取部分单位和项目进行再评价,主要是聘请云南华业会计师事务所、云南中天正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云南省永盛会计师事务所三家中介机构,分别对2018年度16个财政重点项目及2个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再评价,其中:重点项目支出评价方面有2个评为“优”,12个评为“良”,2个评为“中”;被选取进行整体支出评价的2个单位均被评为“良”。
(四)认真开展绩效评价信息公开工作
2017年以来,各单位按制定的标准在开远市政府门户网站“预算公开专栏”公开了本单位的年度自评报告、整体自评报告和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绩效再评价和重点项目评价的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取得的成效。
通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促进了合理确定保障范围,优化支出结构,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各项民生政策的落实;促进了各单位更好地履行职责,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积极开展单位支出管理绩效评价,不断完善单位的内部管理,强化资金支出管理使用,单位对绩效目标管理精细化、规范化,例如:我市依托财政部“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对2018年的扶贫资金通过绩效目标对扶贫项目资金进行全过程跟踪管理,结合预算绩效考核,由财政部门对项目单位进行督导和跟踪问效,倒逼项目完成时限。2018年填报扶贫项目37个,绩效自评项目36个,自评率98.13%,单位支出进度达81.27%,资金的精准管理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发挥了关键性作用,最大限度发挥了扶贫资金效益。
五、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单位绩效管理理念有待进一步增强。有些单位对绩效管理的认识不够,还停留在是否按计划完成任务的层面上,没有充分认识到作为资金使用部门,应当对资金的使用绩效负责。各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主动性、参与绩效评价的积极性需进一步提高。
(二)绩效管理工作质量尚需提高。绩效目标编制质量仍处于起步期水平,存在编制内容不完整,绩效目标和相应的绩效指标不明确、不清晰等诸多问题,还需在今后的实施中进一步提高绩效目标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程度不够。绩效管理工作应全面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各个环节,但在实际工作中止于表面,没有把绩效评价结果与支出管理实际有效结合,长期持续下去,影响了工作推进和管理实效的发挥,绩效管理的效益还没有充分显现。
(四)科学合理统一的评价指标体系还未建立。绩效目标管理作为工作中的关键点,因各行业的业务不同而需要设立的绩效目标会存在很大差异,急需按行业制定统一的、长期的、科学的、标准的指标库来完善各级各单位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才能科学合理地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健全预算绩效标准体系。选择资质好、业务精的第三方机构合作,对预算单位一对一指导培训,按照上级要求,建立我市的行业绩效目标指标体系,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要与基本公共服务标准、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标准等衔接匹配,突出结果导向,重点考核实绩。
(二)加快推进预算与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严格按上级财政要求,将我市全部预算单位纳入《云南省地方财政预算标准化管理平台》,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与预算绩效,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规范和效率。
(三)研究出台我市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及相关细则。加强与上级财政部门沟通汇报,按上级统一的内容、口径、标准及时出台我市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
(四)加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把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资金安排、行政问责紧密结合起来,对资金使用效果好的,继续支持或加大支持力度;资金使用效果差的,责令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缓气、停拨资金,减少或取消下一年资金支持。对评价结果与绩效目标严重背离的,按有关规定问责。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