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决算
首页
>
正文
-
索引号000014348/2018-03642
-
发布机构开远市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18-06-26
-
时效性有效
2016年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补充说明
2016年,全市汇总用于“三公”开支的经费共计1,555万元,占全年部门总支出的0.64%。比上年减少338万元,下降17.87%。“三公”经费比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如下:
一是进一步建章立制,从严控制“三公”经费。2014年,出台了《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远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开远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市级党政机关到基层交纳伙食费等有关事项》等规范性文件并对我市“三公”经费管理提出具体要求,有效推进了控制“三公”经费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
二是硬化预算约束,从源头上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按照“零增长”的原则编制“三公”经费预算,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切实从源头控制“三公”经费;
三是各部门加大执行力度,规范接待管理,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市、乡各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关于“约法三章”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减少接待陪同人数,严禁超标准安排接待,切实降低公务接待费支出;
四是根据《云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云办发〔2015〕29号)精神,结合开远实际,制定了《开远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文件, 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保障公务出行,切实降低公务交通费用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