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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18-03694
  • 发布机构
    开远市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7-12
  • 时效性
    有效

开远市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及说明

开远市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及说明

 

2016年,我市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在预算安排和预算执行中完善各项制度、严控行政成本,使 “三公”支出得到有效控制并逐年递减。2016年,全市汇总用于“三公”开支的经费共计1,555万元,占全年部门总支出的0.64%。比上年减少338万元,下降17.87%

 

 

1) “因公出国(境)支出”9.9万元,占“三公”支出总额的0.06%。具体是:2016年,我市共有3人参加两个团队因公出国(境),一是红十字会2人随云南红十字会出访团出访埃及、南非交流学习应急机制建设、人道救助等经验;二是市政府1人随红河州代表团赴瑞典、丹麦、芬兰学习交流社会保障法律体系建设和社会保障管理服务经验等。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85万元,占“三公”支出总额的61.6%,比上年减少350万元,下降26.21%。本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费用全部为运行维护支出。至本年末,全市公务用车保有辆693辆,含车改尚未拍卖出去的车辆)。公务用车相关支出,主要用于公警法司等执勤执法部门用车,以及保障市、乡两级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执行公务活动、各种专项检查、开展基层工作调研、实施财政监督检查、开展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等所发生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 “公务接待费支出”560万元,占“三公”支出总额的36.78%。比去年减少12万元,下降2.09%

“公务接待费支出”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接待所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费用。具体开支范围:一是为完成市委、市政府的工作任务以及接待上级部门到我市调研、检查、培训、指导工作所发生的费用;二是为争取上级的支持,积极反映我市的困难和问题,同时迎接各方面的项目资金检查验收所发生的费用;三是省内外有关部门人员到我市学习交流工作经验所发生的费用;四是各乡镇工作人员到市级相关部门汇报工作及报送材料等所发生的费用。全年国内公务接待共计12,515批次(个),国内公务接待118,678人次(人)。

开远市 2016 年“三公”经费决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万元)

   

2016年决算数

   

1555

  1、因公出国(境)费用

10

  2、公务接待费

560

  3、公务用车费

985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985

           公务用车购置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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