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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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kysczj/2025-0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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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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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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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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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开远市2024年政府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203100011000
开远市2024年政府决算公开
目录
一、财政决算报告(开远市2024年地方财政决算报告)
二、关于开远市2024年地方财政决算的报告附表(附件1)
三、开远市2024年政府决算公开表(附件2)
四、开远市本级2024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执行变动情况的说明(附件3)
五、开远市2024年转移支付执行情况说明(附件4)
六、开远市2024年地方政府债务情况说明(附件5)
七、开远市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说明(附件6)
八、开远市2024年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执行结果说明(附件7)
九、开远市2024年决算公开表中空表的说明(附件8)
十、开远市2024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附件9)
十一、开远市2024年三公经费决算数对比情况表(附件10)
十二、三公经费口径说明(附件11)
开远市2024年地方财政决算报告
(2025年6月20日在开远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开远市财政局局长 白 勇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24年开远市财政决算报告草案已汇编完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4年地方财政决算情况和财政决算草案,请予审查。
一、2024年全市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面对外部压力加大、内部困难增多的复杂形势,我们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州工作要求,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批准的预算,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积极抓收入、调结构、防风险、保民生、促发展,全市经济稳进提质增效,财政预算执行实现总体平衡。
在2025年年初市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我们已经报告2024年“四本预算”收支的预计执行情况,最终决算情况与预计执行情况基本一致。根据州级与我市最终体制结算情况,调增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支数据;调减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支数据;根据最终对账结果,调增了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数据。具体决算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3,63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98.7%,同比增收31,958万元,增长22.6%,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09,578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8,900万元,上年结余38,545万元,调入资金21,379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724万元,收入总计453,760万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0,00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1%,同比增支27,807万元,增长7.9%,加上上解支出26,886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0,220万元,调出资金716万元,土地指标调剂转移性支出337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21万元及年终结转33,278万元,支出总计453,760万元。
与向市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加1,321万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无变化,但收入总计增加1,033万元,主要是上级补助收入增加317万元,调入资金增加716万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无变化,但支出总计减少288万元,主要是调出资金增加716万元,但上解支出减少1,004万元。以上增收节支共计1,321万元,用于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1.“三保”支出情况
2024年,“三保”支出完成175,743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支出41,319万元,保工资支出127,155万元,保运转支出7,269万元。坚决兜牢县级“三保”底线,严格按照中央、省、州要求,及时足额发放在职、离退休人员工资,贯彻落实有关民生政策规定的保障范围和标准,确保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转,未出现“三保”支出风险问题。
2.重点支出、重大投资项目资金的使用及绩效情况
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经费支出1,103万元,进一步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加快农村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农村、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3,846万元,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避免因贫困导致生活困境,有助于缓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支出2,807万元,通过加大对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设备购置和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高基层医生业务素质及服务能力,不断满足群众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需求。就业补助支出2,726万元,支持地方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促就业、稳就业、助创业,支持吸纳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自发搬迁群众住房安全保障资金支出5,020万元,按照“一户一方案”开展自发搬迁群众住房改建工作,实施自发搬迁群众住房改建827栋,促进搬迁群众安居乐业,增进民生福祉。老旧小区、棚户区及城市危房改造资金支出13,753万元,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与以城市更新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同步推进,我市地质队小区作为住建部老旧小区项目联系点进行推广宣传,获评“云南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升级优秀典型市”荣誉称号。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支出1,340万元,其中:精准发放租赁补贴371万元,共计发放1,878户,惠民实事成效明显;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支出969万元,持续提升住房保障能力,切实发挥保障性住房社会效益。2024年州级下达我市保障性租赁住房指标任务912套,涉及项目5个,均达到绩效考核规定的计划完成率,其中,纺织园区、大庄乡、水务局、房管局4个项目428套已分配入住,食品加工产业园保障性租赁住房的484套正在加紧施工中。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支出1,860万元,实施损毁面积的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系统性解决矿山地质安全隐患、土地资源损毁、地形地貌植被破坏、石漠化和水土流失,改善区域生态状况。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支出673万元,支持改善农村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因地制宜加强学校教室、宿舍等设施建设,规范加强校园安全设施设备建设等。泸江水库工程项目资金支出1,150万元,该项目还在持续推进中,计划2025年全面完工,水库建成后将解决0.56万农村人口饮水问题及3.36万亩的农田灌溉。
3.结转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3年结转到2024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资金38,545万元,实际执行29,367万元,结转到2025年继续使用7,640万元,存量资金收回1,538万元。主要执行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2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72万元,教育支出2,43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5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3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9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64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17万元,农林水支出18,069万元,交通运输支出95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38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8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95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4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60万元。
4.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情况
2024年,收到一般公共预算上级定向性转移支付及专项转移支付共计173,703万元,实际执行152,567万元,结转到下年支出21,136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117,245万元,打入财力用于“三保”支出54,619万元。定向性转移支付62,626万元主要用于推动提高教育、医疗、文化、社保、住房保障等公共服务水平,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推动财源建设等。专项转移支付56,458万元,主要是专项用于支持加快推进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城乡社区、农林水、住房保障等领域重点项目实施。
5.预备费使用情况
2024年,市级预备费预算安排2,835万元,动支1,959万元,剩余876万元全部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6.超收收入安排情况,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规模和使用情况
2024年,我市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724万元,已全部用于“三保”支出等。
2024年,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较调整预算数未超收,收支总计相抵后结余资金较年末增加1,321万元,全部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024年年末我市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1,000万元,加上上述补充的1,321万元,2024年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21万元,全部用于调入2025年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4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4,90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1.1%,同比增收52,489万元,增长100.1%,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9,439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277,759万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券转贷收入212,900万元,再融资专项债券转贷收入64,859万元),上年结余3,937万元,调入资金716万元,收入总计406,752万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00,41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97.8%,同比增支182,863万元,增长155.6%,加上上解支出2,794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65,859万元,调出资金21,339万元及年终结转16,348万元,支出总计406,752万元。
与向市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无变化,但收入总计增加716万元,主要是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不足以安排专项债务付息及发行费用支出,为规范收支管理,经报请上级财政同意后将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再从一般公共预算向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资金,用于安排专项债券付息及发行费用支出。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无变化,但支出总计增加715万元,除因上述调出资金增加716万元外,上解支出减少1万元。以上增收节支共计1万元,年终结转结余资金比向市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的16,347万元增加1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同比减收60万元,下降93.8%,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51万元,上年结余214万元,收入总计369万元。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1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65.7%,同比减支11万元,下降4.8%,加上调出资金40万元及年终结转113万元,支出总计369万元。
与向市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无变化,但收入总计减少1万元,主要是上级补助收入减少1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无变化。收支相抵,年终结转结余资金比向市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的114万减少1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4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95,853万元(含上级补助收入139,39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1.9%,同比增收22,914万元,增长8.4%,加上上年滚存结余34,308万元,收入总计330,161万元。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总计292,200万元(含上解上级支出95,89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同比增支19,843万元,增长7.3%。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37,961万元。
与向市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增加90万元,主要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收益增加8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其他收入增加1万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增加1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其他支出增加1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比向市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的37,872万元增加89万元。
(五)经批准举借债务的规模、结构、使用、偿还等情况
2024年,市人大常务委员会批准我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97.53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0.2551亿元,专项债务限额77.2809亿元。
2023年年末,我市地方政府法定债务余额70.142亿元,2024年新增债务28.6659亿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券21.29亿元,新增再融资一般债券0.89亿元,新增再融资专项债券6.4859亿元。2024年偿还债务2.1239亿元,2024年年末债务余额96.68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20.0081亿元,专项债务余额76.6759亿元,均控制在法定限额之内,未发生逾期债务,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预算数、调整预算数、决算数及其对比分析,详见决算草案。
二、全面落实各项财政工作,推动全市发展质量稳步提升
(一)聚焦资金争取,积极财政政策持续发力。一是充分发挥政府债券资金撬动作用。我市成功申报专项债券项目8个,累计拨付资金20.89亿元,支出率100%,用于小龙潭化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自来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市政管网老化更新改造建设、城市供水管道及设施建设、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建设、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带动城市更新等,积极发挥专项债券在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功能提升、改善民生、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带动作用。二是用活用好一揽子化债政策,积极争取再融资专项债券资金64,589万元,用于化解存量隐性债务,缓释了我市当期化债压力。三是增强政策敏锐性及工作主动性,争取增发国债资金27,494万元,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利领域及城市排水设施建设等项目。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3个,资金15,230万元,缓解了中短期偿债压力,为我市西部排涝通道及设施建设、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建设及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等项目建设提供资金支持,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四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全市共争取各类资金328,392万元,同比增加30,080万元,增长10.1%,有效缓解了市级财政保障压力,保障了民生事业和重点项目建设。
(二)聚焦民生福祉,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办好民生实事,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全年民生支出300,8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9.2%。一是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只增不减”,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保障水平,执行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小学年生均720元,初中年生均940元,支持学校落实“双减”政策、提升课后服务水平。在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基础上,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人数增加公用经费补助的标准,年生均300元,确保寄宿制学校正常运转,推动全市义务教育从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发展,积极推动高中教育优质发展。二是支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补助资金724万元、城乡医疗救助市级配套资金55万元,持续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医疗保障能力,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70元,完善大病和医疗救助制度,落实异地就医结算,老百姓看病就医更加便捷。三是支持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积极支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各级财政基础养老金提标,保障养老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拨付各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4,956万元,支持兜住兜准兜牢基本民生底线,切实保障农村低保、城市低保、特困人员、特殊儿童等群体基本生活。通过多种渠道开辟就业岗位,引导高校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鼓励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公益性岗位、城乡基层和中小企业就业,提升就业率。中央就业补助资金支出1,391万元,获补对象4,000人,带动人均增收1,000元,完成了年度城镇新增就业目标任务,确保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保持在目标范围内。被征地农民生活补助支出2,940万元,有效保障了被征农民群众的基本生活,在不断提升被征地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同时,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及社会稳定。四是大力支持农业农村发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累计发放18,681万元,惠及488,292人次,确保各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落实到位,切实保障群众根本利益。
(三)聚焦预算监管,不断提升财政管理质效。一是深化国库管理改革。通过组织线上和线下培训,全市“公务之家”累计注册人数9,649人,确保差旅电子凭证网上报销公务平台改革工作正常实施,实现了对公职人员公务活动的全方位记录,形成全过程留痕的电子化管理档案,有效促进党政机关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更好地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二是实现电子化支付。实现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全覆盖,提升财政资金运行效率。三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全年完成政府采购项目2,045个、预算37,180万元,实际合同金额35,583万元,节约资金1,597万元,节约率为4.3%。四是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着力打造全过程绩效管理链条,将绩效管理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各个环节。完成全市各预算单位2024年度614个180,341.09万元预算申报项目绩效事前评估与评估审核,对全市155个预算单位2024年1—6月、1—9月绩效运行情况进行绩效管理监控,累计监控预算项目1810个;完成全市68家一级预算单位2023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工作,其中:优30家、良28家、中10家,进一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全面发展。
(四)聚焦财政安全,守住财政运行风险底线。一是统筹推进清廉云南建设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加强会计信息质量等执法检查,严肃财经纪律,坚持发现问题与推动整改一体推进,提高财会监督实效。二是不断增强保障水平,抓好预算执行和加强库款调度,做实财政收支执行情况分析,严禁超预算和超计划拨付,科学合理安排资金使用,按照有保有压的原则,及时足额保障“三保”支出,切实兜牢“三保”底线。坚持过紧日子,建立健全党政机关过紧日子长效机制,持续做好压减一般性支出,优先保障基层“三保”支出;严控“三公”经费,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执行;严控差旅费、会议费和培训费,节约办公经费,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三是严格落实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前财政承受能力和债务风险情况评估机制,做到项目资金有保障、偿债资金有来源,杜绝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各级项目类资金均专款专用,并根据项目实施进度进行拨付,杜绝项目停滞建设或暂缓建设,形成“半拉子”工程的情况。
(五)依法接受人大审查监督。严格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预算决议,对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提出意见积极吸收采纳,持续改进完善预算编制,配合推进预算联网监督。积极主动、采纳代表意见建议,认真落实人大对预算的决议及其审查意见,严格按照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相关要求,优质高效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4件,均已按时办结,直接见面率、协商率达100%,办理态度和过程满意率达100%,办理结果3件为A类,1件为B类。最大限度地解决了人民群众关切的难点、热点问题,及时回应代表关切,把代表的真知灼见更好体现到预算编制、财税改革和财税政策中。
2024年,财政运行总体平稳有序,有力保障了各项民生、重点支出,防范债务风险成效显著。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在财政增收节支、预算编制执行、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保障基层“三保”、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等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将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2025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的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查意见,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担当作为,求真务实,铆足干劲、开拓奋进,扎实做好财政各项工作,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贡献财政力量!
特此报告。
监督索引号53250203100011111
附件【开远市2024年地方财政决算报告20250703103323875.001.png】
附件【开远市2024年政府决算公开目录20250703103419770.docx】
附件【开远市2024年地方财政决算的报告附表(附件1)20250703093538828_20250703103418974.xls】
附件【开远市2024年政府决算公开表(附件2)20250703103344545.xlsx】
附件【开远市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执行变动情况的说明(附件3)20250703103419380.docx】
附件【开远市2024年转移支付执行情况说明(附件4)20250703103420269.docx】
附件【开远市2024年地方政府债务情况说明(附件5)20250703103418428.docx】
附件【开远市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说明(附件6)20250703103419723.docx】
附件【开远市2024年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执行结果说明(附件7)20250703103420082.docx】
附件【开远市2024年决算公开表中空表的说明(附件8)20250703103418522.docx】
附件【开远市2024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附件9) 20250703103419473.docx】
附件【开远市2024年三公经费决算数对比情况表(附件10)20250703103419193.docx】
附件【三公经费口径说明(附件11)20250703103420846.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