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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4-01548
  • 发布机构
    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6-14
  • 时效性
    有效

开远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举行《开远市水利工程供水价格调整方案(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3号)

 

  关于《开远市水利工程供水价格调整方案(草案)》的听证报告已经开远市司法局审查,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现将听证报告予以公布。需要了解听证会其他有关情况的,可以与该草案起草单位开远市发展和改革局联系。 

  附件:《开远市水利工程供水价格调整方案(草案)》听证会听证报告 

                 

                                            开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14日 

  附件 

  《开远市水利工程供水价格调整方案(草案)》听证会听证报告 

  开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7日 

  一、听证事由 

  一方面,这几年国家要求落实贯彻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今年开始验收成果,其中有一个重要的考核指标,就是对农业水价做成本监审,并把农业水价调整至满足成本和运行维护需要。另一方面,开远市兴水水务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负责经营管理的水利工程供水业务入不敷出,迫切希望调整现行收费标准。 

  考虑到农业用水是水利工程供水的一部分,所以开远市发展和改革局决定对供水企业的水利工程供水(包括农业用水在内)开展成本监审,根据成本监审结果对现行的水利工程供水价格进行调整。这样既可以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任务,也可以改善供水企业的经营状况。 

  二、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参加人 

  (一)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 

  《开远市水利工程供水价格调整方案(草案)》听证会于2024年4月29日上午9:00在开远市羊街乡大庄水库管理所会议室举行。 

  (二)听证会参加人 

  1.听证主持人 

  普瑜春   开远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2.听证人(决策发言人) 

  丁  洁  开远市发展和改革局价格收费管理科 

  侬文华   开远市发展和改革局价格收费管理科 

  3.听证监察人 

  刘  晶  开远市司法局行政复议科科长 

  4.参加人 

  周玥辰   开远市水务局规划计划财务科 

  张建华   开远市农业农村局 

  赵烩良   开远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马 旺   开远市灵泉街道三台铺村党总支委员、村委会副主任 

  刘瀚阳   开远市灵泉街道红运社区副主任 

  王红鹏    云南大合律师事务所 

  王志华    开远市兴水水务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杨正权    开远市稻乡米业有限公司 

  朱建非   开远花开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王小邓   开远市大庄乡宜民社区用水散户 

  王国灿    开远市大庄乡宜民社区村委会主任 

  李永福    开远市羊街乡永丰村散户 

  李  会   开远市羊街乡杨柳村委会书记 

  胡  飞   云南四季丰锦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李  根   开远市灵泉街道三台铺龙虾养殖散户 

  马俊奚    开远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三、各个方面听证参加人的主要意见及理由 

  (一)听证会参加人16人全都同意价格调整方案,认为调价具有必要性,调价方案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价格调整有利于完成水利供水设施改造、减少供水损耗、提升供水企业供水能力、促进水利工程良性运行;有利于促进节约用水、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整体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 

  (二)大多数听证会参加人建议尽快完成明渠改造和末端计量设施改造,减少供水损耗,提高供水企业的供水能力,保障用水户的用水需求。 

  (三)部分听证会参加人担心调整后用水成本变高会打击种粮户积极性,提出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应该考虑民生。 

  (四)部分听证会参加人担心以大庄水库成本监审结果拟定的价格,不能满足三角海水库和三台铺水库的供水成本,尤其是需要泵站逐级提水的三台铺水库的供水成本。 

  (五)还有部分未收费的用水户表示,像大庄乡益民社区这样为了支持水库建设而搬迁的用水户,愿意缴纳供水费用,但希望用水价格能享受优惠。 

  四、决策发言人的主要意见及理由 

  决策发言人对《开远市水利工程供水价格调整方案(草案)》和成本监审报告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并对听证会参加人的质询和提问一一作了说明和回答。决策发言人认为各位听证会参加人的意见和建议提得很好,体现了大家对价格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表明听证会后,会认真归纳总结各位听证会参加人的意见和建议,做好评议,及时形成书面报告,为开远市人民政府制定价格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五、听证会评议情况和听证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 

  听证会评议于2024年4月29日下午14:30在开远市发展和改革局小会议室召开,参会人员为普瑜春、丁洁、侬文华。听证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如下: 

  (一)采纳以下意见和建议 

  1.尽快完成明渠改造和末端计量设施改造,减少供水损耗,提高供水企业的供水能力,保障用水户的用水需求,实现对用水户精准计量收费。 

  2.待三角海水库、三台铺水库有完整的满足成本监审要求的数据和资料时,可以分别就三角海水库、三台铺水库做供水价格成本监审,并单独制定价格。在此之前,供水成本差异较大的工程或供水区域,鼓励供水企业通过协议定价的方式,合理制定供水价格。 

  3.像大庄乡益民社区这样为了支持水库建设而搬迁的用水户,鼓励供水企业通过协议定价的方式,给予适当的供水价格优惠。 

  (二)不采纳以下意见和建议 

  1. 担心调整后用水成本变高会打击种粮户积极性,提出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应该考虑民生。 

  拟调整供水价格是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政府投入实行保本或微利”的要求,以准许收入为基础核定的。符合《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规定。 

  对于大部分用水户来说,现在实际支付的供水价格是每立方米0.5元、0.75元,与拟调整粮食作物农业用水价格每立方米0.71元差别不多,但得到产权的水量远远少于付费水量。而调整供水价格,安装末端计量设施后,用水户可以按照实际得到产权的水量付费。对于大部分用水户,调整后支付的用水费用会更合理、更公平,更能保障民生,更能体现水利工程供水的公益性。 

  而且,等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完成后,种植粮食的用水户可以申请种粮补贴,节约用水的用水户可以申请节水奖励,可以有效降低农业用水户的用水成本。 

  总之,正是因为考虑到民生、考虑到水利工程供水的公益性,才提出本次价格调整。通过价格调整,督促供水企业投资完成明渠改暗渠、完善末端计量设施;通过保障水利工程供水和实现精准计量收费,把实惠反馈给用水户;通过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加快落实种粮补贴和节水奖励,进一步降低用水户用水成本。 

  附件:1-1.《开远市水利工程供水价格调整方案》(听证修改稿) 

  1-2.关于举行《开远市水利工程供水价格调整方案(草案)》听证会的说明 

  1-3.关于《开远市水利工程供水价格调整方案(草案)》(听证稿)主要内容的说明 

  1-4.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 

  附件1-1 

  开远市水利工程供水价格调整方案 

  (听证修改稿) 

  一、开远市水利工程供水基本情况 

  (一)供水企业基本情况 

  开远市兴水水务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后称“供水企业”)是开远市兴远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二级子公司,由市国资局监管,市水务局负责业务指导。开远市兴水水务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位于开远市羊街乡大庄水库管理所,法定代表人:王志华,职工人数71人,企业所有权形式为国有企业,注册资本人民币145,999.96万元。主要经营业务:天然水收集与分配;自来水生产与供应;灌溉服务;水资源管理;防洪除涝设施管理;水污染治理;水土流失防治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建设工程施工;市政设施管理等。受开远市人民政府委托,开远市兴水水务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自2020年1月起,从开远市河库管理站接手管理水利经营性资产。目前,负责经营管理开远市2座中型水库(大庄水库、三角海水库),17座小型水库和6家乡镇自来水厂。 

  除了有专项资金补助并专款专用的水利工程款,供水企业的主要收入为水库水利工程供水收入和乡镇自来水厂供水收入。2020年—2023年供水企业年均供水收入388.43万元,其中:水利工程供水年均售水746.69万立方米,供水收入188.02万元;乡镇自来水厂年均售水106.81万立方米,供水收入200.41万元。 

  (二)现行价格 

  按照《云南省定价目录》,县属水利工程的供水价格授权县人民政府制定价格,但由用户自建自用的和通过协议明确由供需双方协商定价的水利工程供水价格除外。 

  开远市现行的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经开远市十届人民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批准,由《开远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 开远市水价综合改革方案>的通知》(开发改价格〔2018〕1号)印发,自2018年4月开始执行(抄见3月份用水量)。但具体收费标准按照2012年《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远市调整供排水价格的批复》(红发改价〔2012〕52号)制定的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继续执行:供城市生活用水的水利工程供水价格为每立方米0.5元(其中含水资源费0.2元);供工业用水的水利工程供水价格为每立方米1元(其中含水资源费0.2元);供农业用水的水利工程供水价格为粮食作物每立方米0.1元、经济作物每立方米0.2元。 

  开远市兴水水务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自2020年至今的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有的按照开远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执行,有的通过协议协商定价。具体执行收费标准:每立方米0.2元、0.25元、0.3元、0.5元、0.75元、1.5元、2元。 

  二、调整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的必要性 

  (一)调整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包含农业用水价格),强化成本约束,是政策要求和工作任务 

  《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4号)规定,水利工程供水价格要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方法核定,强化成本约束的同时,合理确定投资回报,促进水利工程良性运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的指导意见》(云政办发〔2016〕28号)指出:要通过加快推动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建立合理反映供水成本、有利于节约用水、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促进水资源健康可持续利用为核心的水利工程水价形成机制和水价体系。《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81号)也要求,要建立健全合理反映供水成本、有利于节水和农田水利改革创新、与投融资体制相适应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农业用水价格总体达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 

  根据《开远市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成本监审报告》,大庄水库核定的准许单位成本每立方米0.67元,核算的最低供水价格每立方米0.71元。目前开远市执行的水利工程供水价格(供粮食作物的每立方米0.1元,供经济作物的每立方米0.2元,供城市生活用水的每立方米0.3元),远低于单位供水成本,更不能满足运行维护需要。把现行的政府定价的水利工程供水价格调整至能弥补供水成本,并满足运行维护需要,是价格体制改革的要求,是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要求完成的工作任务。  

  (二)调整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是开远市兴水水务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良性发展的必要条件 

  2020年1月起,开远市河库管理站的经营性固定资产经营权、管理权,以及债权债务移交至开远市兴水水务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后,供水企业延续了原来市河库管理站的收费标准,也承担了原来市河库管理站遗留下来的问题和矛盾。 

  一是水利基础设施薄弱,供水损耗高,供水公益性不足。输水渠道大部分是明渠,供水损耗高(包括自然损耗和人为偷取抢占);供水末端计量设施不足,无法全面实现精准计量收费(只有安装了末端计量设施的农业种植企业可以精准计量收费),大部分用水户以水库出水口的水量计费。供水损耗高,供水末端计量设施不足,对于供水企业来说,为了让末端用水户尽可能多得到水量,水库出水口的实际供水量大于计费水量;对于用水户来说,大部分用水户得到的产权水量少于付费水量,承担了不该承担的供水损耗,影响了水利工程供水的公益性。 

  二是供水多,收入少,入不敷出,水资源浪费严重。一方面,19座水库中,只有3座水库有供水收入(2020年—2023年,水利工程供水年均供水收入188.02万元,大庄水库年均收入158.7万元,三角海水库年均收入27.72万元,三台铺水库年均收入1.6万元),其他16座小水库都无供水收入。另一方面,因为种种原因,未收费供水量远大于售水量(收费供水量)。2023年大庄水库供水量2,404.7134万立方米(不包含水库承担的损耗),其中:售水量512.7134万立方米(占供水量的21.32%),未收费供水量1,892万立方米(占供水量的78.68%)。未收费供水量中,只有供羊街水厂的182.5万立方米水属于供水企业自用的免费水量(羊街水厂的自来水供水收入归供水企业所有)。供大庄水厂的109.5万立方米水,供水企业无法得到任何收益(因为大庄水厂的自来水收入归大庄乡政府所有)。同样,供大庄水库北干渠、大庄村新沟的1,600万立方米水,供水企业也无法得到任何收益。无论供水是否收费,供水成本都存在,未收费供水量越多,供水企业亏损越严重。再一方面,因为缺少价格机制调配资源的作用,未收费水量浪费严重。 

  要解决水利基础设施薄弱带来的问题,减少不必要的供水损耗和水资源浪费,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维护好用水户的合理权益,同时扭转供水企业入不敷出的现状,开远市兴水水务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必须要从三方面着手。第一,完善水利工程基础设施,包括:通过把明渠改成暗渠,减少供水损耗,提升供水能力;完善供水末端计量设施,对用水户真正实现全面精准计量收费。第二,梳理未收费供水量,提高供水收费率,增加供水收入,通过价格调配资源的作用,减少水资源浪费。第三,调整水利工程供水价格,让供水价格满足成本并合理收益。只有“三管齐下”,开远市兴水水务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才能既维持水利工程正常运行,保障水利工程公益性,促进水资源节约,又能让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三、价格调整原则、依据、调整方案 

  (一)价格调整原则 

  1.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方法核定,强化成本约束的同时,合理确定投资回报,促进水利工程良性运行。 

  2.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原则上以水利工程供水经营者为单位核定。同一水利工程供水经营者所属的多个工程供水价格统一核定,其中多个工程向不同区域供水且区域差异较大的,可分别定价。同一水利工程向不同区域供水且成本差异较大的,可按区域分别定价。 

  3.水利工程供水价格以准许收入为基础核定。政府投入实行保本或微利,社会资本投入收益率适当高一些。 

  4.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监管周期为5年。如监管周期内工程投资、供水量、成本等发生重大变化,可以提前校核调整。 

  (二)价格调整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                                            

  3.《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 

  4.《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 

  5.《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 

  6.《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的指导意见》(云政办发〔2016〕28号) 

  7.《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81号) 

  8.《开远市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成本监审报告》 

  (三)价格调整方案 

  本次水利工程供水价格调整,以水利工程供水经营者开远市兴水水务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为单位核定。因开远市兴水水务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经营管理的19座水库中,只有大庄水库满足成本监审要求,《开远市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成本监审报告》以大庄水库数据为基础。拟调整的水利工程供水价格适用于开远市行政区域内的水利工程供水。 

  《开远市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成本监审报告》核定的准许单位成本每立方米0.67元,核算的最低供水价格每立方米0.71元,最高供水价格每立方米0.74元。拟调整的最低供水价格按照每立方米0.71元核定,但考虑到价格的延续性(供工业用水的供水价格自2012年起就执行每立方米0.8元),最高供水价格按照每立方米0.8元核定。 

  开远市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的农业用水价格从“供粮食作物的每立方米0.1元、供经济作物的每立方米0.2元”调整为“供粮食作物的农业用水每立方米0.71元,其他农业用水每立方米0.8元”;非农业用水价格从“供城市生活用水的每立方米0.3元,供工业用水的每立方米0.8元”调整为“非农业用水每立方米0.8元”。 

  调整后,开远市行政区域内的水利工程供水实行按量计价,以产权分界点或交水断面的计量售水量作为计价点水量。供粮食作物的农业用水每立方米0.71元,其他农业用水(供经济作物和水产养殖等)每立方米0.8元,非农业用水每立方米0.8元。供水力发电的和生态用水的水利工程供水价格,以及通过协议明确由供需双方协商定价的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由供需双方协议定价的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涉及供生活用水时,必须充分考虑供水价格的公益性。本次水利工程供水调整后的价格,自2024年7月1日起执行。     

  四、价格调整影响预测 

  本次价格调整前,一是供水企业协议定价的用水户范围过广,包括农业用水企业、村、散户,供水价格复杂(每立方0.2元至2元)。二是供水企业实际供水量大于水库出水口的计费水量,供水企业承担了一部分供水损耗。三是大部分用水户都是按照水库出水口的计量付费,付费水量大于得到产权的水量,用水户承担了供水过程的大部分损耗(自然损耗和人为偷取抢占)。供水距离越长的用水户,协议供水价格越高,承担的供水损耗水量越多。四是无法有效发挥价格调配资源的作用,水资源浪费严重,用水效率和效益低下。 

  本次价格调整后,要求开远市兴水水务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规范协议定价范围,梳理未收费水量,逐步完成明渠改暗渠,逐步完善末端计量设施。 

  对于大部分用水户来说,调整前的协议水价为每立方米0.5元、0.75元,调整后的粮食作物水价每立方米0.71元、其他水价每立方米0.8元,调整幅度不大,用水户可以接受。最关键的是,本次价格调整后,要求供水企业完善末端计量设施,用水户按照实际得到产权的水量计费,不用再承担供水损耗水量,反而比调整前更公平、更经济。而且,等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完成,落实水权分配和用水补贴奖励后,种植粮食作物的用水户还可以申请种粮精准补贴,节约农业用水的用水户也可以申请节水奖励,有效降低用水户用水成本。 

  对于开远市兴水水务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来说,一方面严格执行政府定价、规范协议定价范围、梳理五花八门的供水价格,有利于供水企业管理,规避违规收费风险;另一方面,明渠改暗渠、梳理未收费水量,可以有效减少供水损耗和水资源浪费,提升供水能力,增加售水量,从而增加供水收入。 

  对于开远市人民政府来说,把水价调整至能弥补成本并合理收益,满足运营维护需要,可以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最重要的考核指标;而在供水末端加装计量设施,则可以实现精准计量收费,从而推进水权分配、落实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整体推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进展。 

  五、保障措施   

  (一)供水企业要做好价格宣传工作,向用水户做好供水价格调整的解释工作。按照“明码标价”要求,公示收费依据、收费标准、价格监督电话等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供水企业要完善管理制度,合理压缩管理成本,加强水利设施管理,梳理未收费供水量,规范协议供水范围,提高水利工程供水能力,增加水利工程供水收入。 

  (三)供水企业要尽快完成供水设施改造,严格按照政府定价精准计量收费。同时完整记录业务相关数据,五年后再次配合价格主管部门开展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成本监审,确保水价能够满足运营维护需要,企业能够良性发展。 

  (四)各政府职能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加强对供水企业的监督和指导,督促供水企业尽快完成供水设施改造,有效推进水权分配、落实用水补贴和奖励,协力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 

  附件1-2 

  关于举行《开远市水利工程供水价格调整方案(草案)》听证会的说明 

  一方面,这几年国家要求落实贯彻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今年开始验收成果,其中有一个重要的考核指标,就是对农业水价做成本监审,并把农业水价调整至满足成本和运行维护需要。另一方面,开远市兴水水务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负责经营管理的水利工程供水业务入不敷出,迫切希望调整现行收费标准。 

  考虑到农业用水是水利工程供水的一部分,所以开远市发展和改革局决定对供水企业的水利工程供水(包括农业用水在内)开展成本监审,根据成本监审结果对现行的水利工程供水价格进行调整。这样既可以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任务,也可以改善供水企业的经营状况。 

  开远市发展和改革局于2023年12月向供水企业开远市兴水水务投资经营有限公司送达了《成本监审通知书》,要求其配合做成本监审工作,并在2024年2月底前上报成本监审表格。经过反复修改和沟通,供水企业共报送了3稿成本监审表格,最终于2024年4月中旬完成成本监审。2024年4月19日,向供水企业反馈了成本监审结果,征询了对价格调整方案的意见,才形成了听证会最终材料。 

  开远市发展和改革局于2024年4月29日上午9:00在开远市羊街乡大庄水库管理所会议室举行《开远市水利工程供水价格调整方案(草案)》听证会。听证会邀请了消费者、收费企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工作者、相关政府部门及专家参加听证会,并邀请了开远市司法局监察听证会。听证会参加人16人(其中消费者9人),实到人数16人,出席人数超过三分之二,消费者人数不少于实际出席人数的五分之二,满足听证会召开条件。 

  听证会上,各位听证会参加人共同论证《开远市水利工程供水价格调整方案(草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行使了政府定价环节中要求的社会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职能。 

                                          开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30日 

  附件1-3 

  关于《开远市水利工程供水价格调整方案(草案)》(听证稿)主要内容的说明 

  《开远市水利工程供水价格调整方案(草案)》(听证稿)主要内容分为五部分。 

  第一部分,介绍了开远市水利工程供水的基本情况,包括供水企业基本情况、水利工程供水现行价格。 

  第二部分,从两方面说明了水利工程供水价格调整的必要性。一方面是价格政策要求:水利工程供水价格要满足成本和运行维护要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要求对农业用水价格做成本监审,并调整价格至满足成本和运行维护要求。另一方面是供水企业要改变入不敷出的现状、持续健康发展,必须调整现行价格。 

  第三部分,说明了价格调整的原则、价格调整的依据和价格调整方案。拟调整价格以《开远市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成本监审报告》为基础,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方法核定,强化成本约束的同时,合理确定投资回报。 

  第四部分,分别从用水户、供水企业、市人民政府三个角度分析预测了价格调整后的影响。 

  第五部分,保障措施。从公示价格、规范管理、保存数据等方面对供水企业提出要求,要求供水企业尽快完成水利工程供水设施改造,提高供水能力,严格按照政府定价精准计量收费,确保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的公益性。同时要求各政府职能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加强对供水企业的监督和指导,督促供水企业尽快完成供水设施改造,有效推进水权分配、落实用水补贴和奖励,协力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 

                               开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30日 

  附件1-4 

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

听证会主题:论证《开远市水利工程供水价格调整方案(草案)》

听证会地点:开远市羊街乡大庄水库管理所会议室             听证会时间:2024429日上午9:00

序号

类别

姓名

工作单位及职务

备注

价格管理部门

行使政府定价职能:成本监审,编制方案,组织召开听证会或座谈会论证方案,将方案上报政府审批后,印发定调价文件

1

听证主持人

普瑜春

开远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2

听证人(决策发言人)

  

开远市发展和改革局价格收费管理科

3

听证人(决策发言人)

侬文华

开远市发展和改革局价格收费管理科

听证会监察人

对听证会进行监察

1

听证会监察人

 

开远市司法局行政复议科科长

参会人员

参加听证会或座谈会的参加人,有收费企业、消费者、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政府部门。参加人在政府定价环节中,行使社会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的职能。参加人通过会议,对方案和成本监审提出意见,论证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

1

相关部门及专家

周玥辰

开远市水务局规划计划财务科

2

相关部门及专家

张建华

开远市农业农村局

3

相关部门及专家

赵烩良

开远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4

人大代表

 

开远市灵泉街道三台铺村党总支委员、村委会副主任

5

政协委员

刘瀚阳

开远市灵泉街道红运社区副主任

6

律师

王红鹏

云南大合律师事务所

7

供水企业代表

王志华

开远市兴水水务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8

用水企业代表(消费者)

杨正权

开远市稻乡米业有限公司

9

用水企业代表(消费者)

朱建非

开远花开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10

大庄水库用水散户(消费者)

王小邓

开远市大庄乡宜民社区用水散户

11

大庄水库用水散户(消费者)

李永福

开远市羊街乡永丰村散户

12

大庄水库用水村(消费者)

王国灿

开远市大庄乡宜民社区村委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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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庄水库用水村(消费者)

 

开远市羊街乡杨柳村委会书记

14

三角海水库用水户(消费者)

 

云南四季丰锦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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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台铺水库用水户(消费者)

 

开远市灵泉街道三台铺龙虾养殖散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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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水企业代表(消费者)

马俊奚

开远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