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大决策听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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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9-21300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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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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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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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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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开远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布永利利升中心用途变更及A-D栋改造建设方案听证会报告的公告(3号公告)
关于永利利升中心用途变更及A-D栋改造建设方案举行听证会报告已通过开远市司法局审查备案,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定听证制度实施方案》,现将听证报告予以公布。
为了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重大事项决策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省、州、市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要求和《开远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方案》的规定,开远市自然资源局于2020年12月24日下午14时30分召开永利利升中心用途变更及A-D栋改造建设方案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听证会的人员情况
按照《开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河州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市自然资源局认真组织涉及利害关系的代表、市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共计18位听证代表参加听证会,做到公开、公正。
二、听证会有关参会人员名单
(一)听证主持人
王建黎 开远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二)听证人(决策发言人)
邹 莹 开远市自然资源局城乡规划处副主任
(三)听证监察人
毕晓东 开远市司法局
(四)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听证代表名单(18名)
1.法律工作者(1名) 陈莎莎
2.人大代表(1名) 杨 力
3.政协委员(1名) 尚锐戟
4.乐百道街道办事处(1人) 王银鋆
5.利害关系人及社会公众代表(9名)陈云春、阿润梅、何漫春、李万聪、林洪、杨燕、王茜、那世成、郑迪丹
6.行业专家(5名) 马杰、刘艳、李萍、吴旭光、张文洪
三、听证代表对永利利升中心用途变更及A-D栋改造建设方案的意见
本次听证会应到代表19名,实到18名。现将听证代表所提意见和建议归纳如下:
马杰、刘艳、李萍等多名利害关系人听证代表对永利利升中心用途变更及A-D栋改造建设方案提出了以下建议:
1、楼板不能硬加,不能产生扭矩。
2、隔层控制建筑材料重量。
3、疏散通道应封闭楼梯间,通道门使用防火门。
4、安全疏散距离应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
5、严格按照专家论证会安全要求进行改造,保证结构安全。
四、评议会情况
根据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12月28日上午,开远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王建黎召集听证人进行听证评议。参会人员的评议意见如下:
1、商业用地变更为居住用地需办理规划变更审批手续,变更后建筑须按专家论证会要求保证结构安全。
2、施工过程中须严格按照改造方案中采用材料施工,保证整个结构体系安全,同意变更。
3、改造方案需细化满足施工要求。
4、安全疏散距离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五、结论
永利利升中心用途变更及A-D栋改造建设方案听证会主体合法、程序合法。符合《红河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关于重大听证会(程序)的意见》和《开远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制度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