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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913-204112-218
  • 发布机构
    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9-05
  • 时效性
    有效

原开远市地方税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开远市地方税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原开远市地方税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开远市地方税务局主管开远市政府地方税收工作,隶属红河州地方税务局和开远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负责开远市地方税收十六个税种及国家税务总局和省政府规定的由地方税务局征收的各种基金、规费等收入的组织征收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税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各项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研究制定地方各税、规费的征收管理办法。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在州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全面贯彻落实“内提素质,外树形象,打造阳光地税”总目标以及“依法治税、阳光办税、征管强税、科技管税、人才兴税、着力培税、服务促税”总要求,以组织税收收入为中心,突出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强化制度建设、提升管理服务质量,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以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领导作风和行业作风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开远市地方税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它是三级预算的行政单位,属于独立报送单户报表的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开远市地方税务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3人。其中:行政编制8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8人)。

离退休人员2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9人。

实有车辆编制11辆,在编实有车辆1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开远市地方税务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1866.81万元。其中:省级财政一般预算拨款1448.42万元,占总收入77.59%;州地税局补助0.6万元,占0.03%;县级财政补助294.20万元,占15.76%;其他收入123.59万元占6.62%。

2017年我局各项收入合计1866.81万元,2016年收入1863.31万元,比2016年增加3.50万元,增加0.19%。其中:一般预算财政拨款1448.42万元,2016年1320.80万元,比上年增加127.62万元,增加9.66%;上级拨入其他拨款0.6万元,2016年0.6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地方财政拨款294.20万元,2016年446.93万元,比上年减少152.73万元,减少34.17%;其他收入123.58万元,2016年95.58万元,比上年增加28万元,增加29.3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开远市地方税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16.22万元。比2016年增加87.63万元,增加5.73%,主要原因2017年人员经费中调整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4.2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5.7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开远市地方税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5.60万元。比2016年增加42.4万元,增加19.00%。,主要原因是大部分单位工资上涨,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支付数较2016年有所增加。主要开展了征管业务和系统管理建设项目,所开展的项目已于2017年全部落实到位。

2017年我局各项支出合计1881.8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工资福利支出1070.80万元,占56.90%;商品和服务支出391.20万元,占20.7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18.18万元,占22.22%;其他资本性支出1.64万元,占0.0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开远市地方税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41.6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6.61%。与上年对比增加120.82万元,增长9.15%,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中工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27.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18%。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人员经费支出、支付代征单位手续费支出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开远市地方税务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9.99万元,支出决算为5.12万元,完成预算的51.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53万元,完成预算的47.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局严格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控制“三公”经费增长。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0.08万元,下降66.3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8.27万元,下降64.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81万元,下降75.42%。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我局严格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控制“三公”经费增长。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3万元,占88.48%;公务接待费支出0.59万元,占11.5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53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主要用于税收调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5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5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税收工作交流的接待支出。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开远市地税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8.94万元,比上年增加42.30万元,增加30.96%,主要原因是一是加强教育培训工作,

二是由于我市地处边远山区,道路崎岖,而我局一部分纳税户散布于各个乡镇,税收征管任务重,我局加强了到各乡镇税收征管调查,保证了税收工作正常顺利开展,促进了税收征管工作有序开展。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运转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开远市地税局资产总额3540.3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60.13万元,固定资产2739.63万元,无形资产303.52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5.8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0.72万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16.55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540.39 

560.13 

2739.63 

1877.18 

274.12 

 

588.33 

 

 

303.52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1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