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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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0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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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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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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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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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开远市财政局关于成立直达机制资金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中心: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财政部关于建立特别转移支付机制决策部署,切实管好用好纳入直达机制实行特殊转移支付的财政资金(以下简称直达资金),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做好直达资金监控工作的通知》(红财办发〔2020〕7号)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成立开远市财政局直达机制资金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专项推进直达机制资金管理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组成
组 长:白 勇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弘莉 党组成员、副局长
吴 锟 党组成员、副局长
罗 明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杨保红 局办公室主任
普羽萱 法规科科长、社会保障科科长
高 盛 预算科科长
徐晓翼 国库科科长
董婷婷 经济建设科科长
谭 良 行政政法科科长
罗玉萍 科教文化科科长
何沅熹 社会保障科副科长
李素玉 农业农村科科长
陈思睿 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科长、国有企业资本管理运营科科长、国有企业管理考核科科长
何云飞 绩效管理科科长
尹祖伟 债务管理科科长
王 维 国库支付中心主任
张 萍 综合与研究科科长、财源建设科科长
张家飞 金融合作科科长、金融科科长
李 曦 财务监督管理科科长
罗明同志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3个工作组,分别为:综合协调组、资金项目组、资金监管组。
二、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学习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等各项决策部署和政策要求,落实好相关决策部署,确保特殊转移支付和抗疫特别国债直达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直接惠企利民。
2.加强财政资源统筹调度,严格按照财政部、省、州财政部门制定特殊转移支付和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分配下达方案执行。
3.统筹研究直达机制资金分配、下达、拨付、核算、监测、信息公开等制度办法和工作机制,并督促推进落实。按要求定期向州财政局报告特殊转移支付和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使用情况。
4.负责特殊转移支付和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监管,通过日常监督和重点监控动态掌握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处理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5.负责特殊转移支付和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绩效管理,提升资金绩效目标质量,加强绩效结果应用,使特殊转移支付和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充分发挥效益。
6.指导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做好特殊转移支付和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管理工作。
7.其他需领导小组决策研究的事宜。
(二)综合协调组构成及工作职责
综合协调组组长由预算科科长高盛担任,成员由债务管理科、法规科主要负责人组成。具体职责为:统筹测算全市财力情况,严格按照上级部门提出的特殊转移支付和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分配原则执行,加强向州财政局请示衔接,切实做好各项协调工作,提升对资金项目组和资金监督组工作开展落实和指导。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资金项目组构成及工作职责
资金项目组组长由国库科科长徐晓翼担任,成员由综合科、预算科、债务管理科、绩效管理科、经济建设科、行政政法科、科教文化科、社会保障科、农业农村科、金融科主要负责人组成。具体职责为:组织开展全市特殊转移支付和抗疫特别国债资金项目储备工作,开展项目绩效管理。组织对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上报的特殊转移支付和抗疫特别国债资金项目进行审核。其中,债务管理科、绩效管理科会同各资金管理科指导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提前开展抗疫特别国债项目储备、审核等工作。严格按照省、州财政部门提出的资金细化分配建议方案,完成资金下达任务。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资金监管组构成及工作职责
资金监管组组长由法规科科长普羽萱担任,成员由债务管理科、国库科、国库支付科、行政政法科、科教文化科、社会保障科、财务监督管理科、农业农村科、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金融科主要负责人组成。具体职责为: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制定的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实施特殊转移支付和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全覆盖、全链条、动态化的资金监控机制执行,并组织实施资金监管工作。督促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规则
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成员会议,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主持,统筹全市直达机制资金管理工作,协调解决重大事项,审议重大工作。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会议纪要由领导小组组长签发。
各工作组成员科室按照职责分工,可召开领导小组各工作组会议,沟通工作情况,协调工作进度,研究提出工作举措建议。根据工作需要,主动研究特殊转移支付和抗疫特别国债有关政策,积极落实领导小组确定的工作任务;认真分析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研究提出工作意见建议;完善信息报送机制,及时总结报送特殊转移支付和抗疫特别国债有关情况;加大沟通协调力度,加强与各部门(单位)和各乡镇(街道)的沟通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接替相应职务人员自行替补,不再另行发文通知。
开远市财政局
2020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