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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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20312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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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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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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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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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开远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关于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申报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的通知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64号及《转发关于进一步引导高校毕业生服务乡村振兴的通知》(红人社发〔2022〕72号)文件精神,为鼓励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到我市中小微企业就业,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且签订劳动合同1年以上并参加社会保险的中小微企业,按照5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现将申报补贴的条件及申报所需材料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开远市辖区内中小微企业;
2.招用2023年度(1月—12月)毕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就业,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购买社会保险;
3.高校毕业生为中国户籍。
二、申报材料
1.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凭证材料一份;
2.《开远市中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审批表》(附件1);
3.《开远市中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就业人员名册》(附件2);
4.社会保险参保凭证(养老、工伤、失业、医疗、生育、保险参保凭证、新参保花名册、完税凭证等)材料一份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5.提供一个月的工资发放名册;
6.高校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各一份;
7.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8.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三、办理时间、地点及咨询电话
办理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0日,逾期不予办理。
办理地点:开远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13号窗口
联系人:唐锦
咨询电话:0873-7223660
开远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3年6月2日
附件1
开远市中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审批表
单位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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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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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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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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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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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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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户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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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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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用就业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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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贴资金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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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意见 |
本单位承诺对以上信息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经办人: 申请机构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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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意见 |
经审核,该单位招用2023年度毕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就业,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购买社会保险共 人,符合补贴条件,同意按5000元/人的标准支付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元。
经办人: 就业机构负责人: 分管领导: 主管领导: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注:本表一式两份,用工企业、县市人社部门各存一份。
附件2
开远市中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就业人员名册
单位名称: 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户籍所在地区(县/乡镇) |
就业岗位 |
就业时间 |
月均工资(元) |
联系电话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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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一式两份,用工企业、县市人社部门各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