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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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203118-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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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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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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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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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开远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关于毕业三年内高校毕业生到乡镇村企业就业申报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的通知
根据《转发关于进一步引导高校毕业生服务乡村振兴的通知》(红人社发〔2022〕72号)文件精神,对毕业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我省辖区内乡镇村企业就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且基层服务期满6个月的(从2022年1月1日起计算),给予个人5000元/人的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现将申报奖补的条件及申报所需材料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高校毕业生就业企业所属地、注册地和经营地必须在开远市辖区乡镇村区域,且必须服务于乡村振兴事业,在灵泉办、乐百道城区区域企业及我市国有性质企业就业以及2022年已申报过该项补贴的高校毕业生不在奖补范围。
2.毕业年度为2021-2023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与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且基层服务期满6个月(从2022年1月1日起计算),现目前仍在岗人员。
3.高校毕业生为中国户籍。
二、申报材料
1.高校毕业生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凭证材料一份;
2.《开远市毕业3年内高校毕业生在乡镇村企业就业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申请审批表》(附件1);
3.提供最近1个月五项社会保险参保凭证材料各一份(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4.提供6个月的工资发放凭证;
5.高校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各一份;
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7.高校毕业生个人邮政储蓄银行账户。
三、办理时间、地点及咨询电话
办理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0日,逾期不予办理。
办理地点:开远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19号窗口。
联系人:杨艳,咨询电话:7233559
开远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3年7月10日
附件1
开远市毕业3年内高校毕业生在乡镇村企业就业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申请审批表
申请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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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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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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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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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XX省XX市(县)XX镇XX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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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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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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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地点 |
省(市) 州(市) 县(区、市) 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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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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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时间 |
20 年 月至2023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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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储蓄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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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奖补资金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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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 业 单位证明 |
该毕业生于20 年 月至2023年 月,在我单位就业,累计就业时间 月。
经办人: 联系电话: 用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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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意见 |
经审核,该毕业生属于2021-2023年度毕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与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且基层服务期满6个月,符合奖补条件,同意按5000元/人的标准支付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 元。
经办人: 就业机构负责人:
分管领导: 主管领导: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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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一式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