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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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kysrmzf/2025-0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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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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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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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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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开远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关于开展企业吸纳两类重点群体税收减免认定工作的通知
根据《关于重点群体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政策有关执行问题的公告》(2024年第4号)文件精神(政策实施至2027年12月31日),现将我市2025年度开展企业吸纳脱贫人口或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税收减免认定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开远市内登记注册的各类用工企业。
二、申请资料
(一)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脱贫人口/登记失业人员就业税收减免人员明细表(内容包括招用重点群体人员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人员类别、签订劳动合同时间);
(二)身份证复印件1份;
(三)脱贫人口证明材料1份。
三、办理流程
企业先报送人员明细表到就业中心进行系统校验,就业中心重点核实以下情况:
(一)招用人员是否属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人员范围;
(二)企业是否与招用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用工合同,并依法为招用人员缴纳养老、工伤、失业保险;
(三)是否进行就业登记;
(四)核实后,企业向就业中心提交符合认定条件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脱贫人口证明。就业中心向企业核发《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认定证明》材料。
四、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办理地点:开远市云龙路5号开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办事大厅(开远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14号窗口)。
联系人:杨艳,咨询电话:0873-7215770
开远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