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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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201758-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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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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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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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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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开远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审核公示
根据《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云南省人社厅办公室关于改进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服务工作文件的通知》(红人社办〔2020〕5号)文件规定,经审核,拟同意发放开远飞龙经贸有限公司、开远中昆工程有限公司、开远庆丰药业有限公司稳岗返还。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时间:2020年2月24日—2020年2月28日。公示期间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向开远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失业保险科反映,请予以监督。
参保单位名称 |
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金额(元) |
申请稳岗返还金额(元) |
补贴人数 |
资金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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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生活补助(元) |
缴纳社会保险补贴(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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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远飞龙经贸有限公司 |
1380 |
690 |
6 |
690 |
|
开远中昆工程有限公司 |
1040 |
520 |
3 |
|
520 |
开远庆丰药业有限公司 |
4360 |
2180 |
19 |
|
2180 |
开远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2020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