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信息
首页 > 正文
  • 索引号
    20240913-201237-741
  • 发布机构
    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6-02
  • 时效性
    有效

招聘简章(开远市气象局公开招聘)

 

一、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健康的体魄,善于与人沟通交流;

5.具有大专及其以上学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处分或正在接受党纪审查、监察调查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

3.参加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违纪人员不满5年的;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资格未满5年的;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

6.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气象综合业务人员 1名:男性,电脑操作熟练,能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计算机相关专业、持C1驾驶证能熟练驾驶汽车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0年6月2日—6月10日

1.网络报名:有意者将简历、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及近期免冠5分相片1张,以电子照片的方式发送至邮箱kysqxj@qq.com,进行网络报名(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现场报名:有意者持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及近期免冠5分相片一张,于6月2日—6月10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至开远市强盛路2号附70号开远市气象局三楼办公室报名(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招聘方法、步骤和内容:

采取资格审查、面试等办法进行。

(一)资格审查

由开远市气象局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则进入招聘面试。

(二)面试

面试由市气象局组织实施,以面试总成绩高低排名最终确定人选,并在1个工作日内电话告知本人。面试时,持本人身份证参加,未按时参加的视为自愿放弃。

五、工资待遇:

面议。

六、管理:

试用期三个月,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聘期为一年,实行一年一签。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续聘。受聘人员接受单位干部管理相关制度约束,坚决服从安排和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单位纪律和工作制度。因工作失误,或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受到党政纪处分给单位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相关规定给予解聘。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因其他原因辞职的,需提前1个月提出书面申请。

本公告由开远市气象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熊丽萍

联系电话:0873-7223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