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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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20380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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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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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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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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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开远市农业农村局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开远市农业农村局重特大农机事故
应急处理预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做好全市重、特大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省、州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适用于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在本市境内发生的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第三条 本预案所称重、特大农机事故,是指农业部、《农用拖拉机及驾驶员安全监理规定》所界定的重、特大农机事故,即重大农机事故:死亡一至二人,或重伤三至十人,或轻伤十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在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特大农机事故:死亡三人以上,或重伤十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在二万元以上。
第四条 实施本预案坚持以下原则:
1、救人高于一切;
2、施救与报告同时进行,逐级报告,就近施救;
3、局部服从全局,下级服从上级;
4、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密切配合;
5、最大限度减少损失,防止和减轻次生损失;
6、实施属地管理,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统一、有序和高效的应急处理机制,接受同级及上级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领导。
第二章 应急处理机构
第五条 市、乡(镇)农机部门共同构成全市农机系统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处理网络。各乡(镇)农机部门均须成立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指挥本辖区范围内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并作为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常设机构。开远市农业农村局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马 超(局长)
副组长:普云峰(副局长)
成 员: 杨玉萍 (局办公室主任)
赵阳波 (法规科科长)
袁 永 (农业机械管理科科长)
杨 迪 (农业机械管理总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农业机械管理总站,由杨迪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第六条 应急处理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同级政府、上级农机管理部门对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指示,提出应急处理具体措施,负责相关情况上报工作。
2、指导监督应急处理工作,协调解决应急处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掌握应急处理动态状况,及时调整部署应急工作措施。
4、完成同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上级农机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七条 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当在同级及以上政府、有关部门和上级农机管理部门领导下,迅速、果断地做好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第三章 事故报告制度
第八条 事故发生地办公室接到重、特大事故报告后须立即向当地政府和安监部门报告,同时立即报告上一级指挥中心,上一级指挥中心接到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或不足3人但社会影响重大的农机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同级和上一级指挥中心。
第九条 事故发生地农机部门应在24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逐级上报。
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农机事故的机械、机主姓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初步估计;
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主要措施;
5、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抢救处理情况;
6、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救援和处理的有关事项;
7、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第四章 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第十条:发生重、特大农机事故或收到相关肇事呼救后,根据事故情况,由市农业农村局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
第十一条:事故发生地农机部门接到报告后,须立即赶赴现场,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协调配合安监、公安、急救、保险等部门联合行动,积极抢救伤员,有效地维护现场秩序,划定现场保护范围,勘察事故现场,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确定证人(有条件的立即取证);安抚群众,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处理办公室应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现场指挥组、医疗救护组、事故调查组、治安维护组、善后处理组、后勤保障组等机构,落实好人员。各小组要严格职责分工,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确保事故处理工作有序进行。
各小组的职责分工为:
1、现场指挥组:
组长:马超
成员:袁永、杨迪
主要负责掌握事故全面情况,保护好事故现场,制定现场抢救措施,现场组织、指挥抢救和排险工作。
2、医疗救护组:
组长:普云峰
成员:普伟荣、杨虹波、肖金明
主要负责组织救护车和医务人员及时到达现场,抢救伤员,尽最大努力抢救人民群众生命,减少死亡。
3、事故调查组:
组长:赵阳波
成员:饶海涛、李马清、周维耀
主要负责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负责对现场取证、勘查、分析、写好调查报告,搞好事故责任认定。
4、治安维护组:
组长:唐松
成员:张建华、王斌、
主要负责维护现场的治安秩序,做好群众的疏散和思想教育工作,确保现场抢救正常进行。
5、善后处理组:
组长:李明
成员:习小燕、李雪莲
主要负责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稳定群众的思想情绪,解决伤亡家属的实际问题,维护稳定、避免上访等事件的发生。
6、后勤保障组:
组长:王小川
成员:金永刚、高锋
主要负责保证各种抢救物资及时运到位。
第十二条:在应急处理工作中,事发地政府部署工作前由农机部门负责,上级农机部门采取措施之前由下级农机部门负责,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第十三条: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的农机事故应急处理办公室立即组织有关部门(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查清事故原因,确认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制定整改措施。
第十四条:市农机部门应在事故处理完毕后,一周内向州级农机部门写出详细的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第五章 其他事项
(一)本预案是农机管理部门应急处理重特大农机事故的指导性意见,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二)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参加重特大农机事故救援的义务。
(三)对救援组织不力,造成事态扩大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开远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