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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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203812-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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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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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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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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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开远市农村公路恶劣天气保通保畅抢险处置预案
一、总则
(一)目的
为有效防治恶劣天气引发的农村公路自然灾害,及时采取应急控制措施,组织实施抢险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农村公路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提高我市农村公路管理者的应急处理能力。
(二)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云南省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交通运输部《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结合我市农村公路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市农村公路上因恶劣天气发生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造成严重损毁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四)事件分级
根据国务院《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试行)》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结合实际,安全事故及公路自然灾害事故分为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大事故四个等级。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
(一)应急小组及职责
应急处置指挥部设在市地方公路管理段。
1、指挥部机构设置:
总指挥: 开远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总指挥: 开远市交通运输局分管副局长、市地方公路管理段段长
总指挥职责:视突发事件的级别和程度,向市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报告,并做出决策和部署;必要时,亲临现场指挥处置工作。
副总指挥职责:全天候接应突发事件的报警,根据事件级别和程度向总指挥和市有关部门报告,并及时向现场做出指挥要求;必要时,亲临现场指挥处置工作,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具体分工如下:
(1)总指挥:①及时负责组织各部门做好全市农村公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及检查预案措施的落实情况,指导各应急处置小组的工作。②重大灾害发生时安排人员值班,上传下达突发事件的报告与指令,指派有关部门人员赶赴现场指挥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同时提供必要的后勤保障。③突发事件发生后,组织有关部门统计灾害损失情况上报,并组织分析灾害原因,总结经验教训。④争取上级主管部门支持设立应急抢险救灾专用储备资金,根据灾情需要,按指挥部的指令,调拨应急救灾资金投入救灾,并监督资金合理使用;灾害结束后应及时结算,上报资金使用情况。
(2)副总指挥:①负责组织各乡镇农村公路管养单位对重大自然灾害(水毁、塌方、冰雪天气等)及断路断桥等突发性事件的预防与具体处置工作;②组织、协调属地有关部门对农村公路水毁、大雾及断路断桥等突发性事件进行抢险救灾。③负责农村公路在建养护工程及竣工但未移交的工程突发性事件的处置;④农村公路应急物资的储备和机械设备的调配;⑤对农村公路突发性事件的危机预测和分析,及处置技术方案的制订。
(3)办公室:①负责应急救援宣传报道;②负责应急救援后勤保障工作。
指挥部成员职责: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担任,根据部门职责,认真做好相关的应急处置工作,服从指挥部的调配安排。
(二)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地方公路管理段。
办公室主任由赵东梅段长兼任
成员: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及市地方公路管理段全体干部职工。
(1)市地方公路管理段主要职责:
①负责全市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和灾害预防性养护的组织、检查、指导、监督工作。②在重大自然灾害(如塌方、水毁或暴雪天气等)发生及断路断桥等突发性事件发生时,在副总指挥领导下,具体组织灾区应急处置小组调动人员、设备、材料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必要时赶赴灾害现场指挥、协调、指导抢险救灾。③灾害过后及时组织清理道路障碍,组织养护队伍尽快修复毁坏的公路设施,恢复交通。及时统计灾害损失情况,同时参与分析灾害原因总结教训,提高公路防灾抗灾能力。
(2)市公路路政管理大队主要职责:
①负责全市公路路政方面的日常管理、监督、指导工作。组织路政执法单位加强路政巡查,保护路产路权,减少违法行为对公路桥涵等设施的损害。②在重大交通事故及其它危及公路安全的突发事件发生时,在副总指挥的领导下,组织属地路政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协助有关部门对事件进行处置。对造成路产损坏的要做好现场勘查取证工作。必要时亲自赶赴现场指挥处置工作,并与公安交警联系,通报灾情与交通状况。③突发性事件发生后,应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分析事故原因,采取防范措施,并督促现场处置小组,安排清理现场,恢复或疏导交通。.
(3)管养科主要职责:
①负责全市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的立项、报批、招投标组织管理工作, 对养护工程项目施工进行指导、监督、管理,并抓好在建工程或竣工但未移交养护工程的灾害预防工作。②在重大灾害发生时,在副总指挥领导下,组织灾区应急处置小组,调动施工队伍、设备、材料投入抢险救灾。必要时赶赴灾害现场,组织有关专家研究灾情,制定应急抗灾技术方案,指挥抗灾。③灾害过后,组织技术力量对灾害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组织队伍抢修毁坏的公路设施,恢复交通,并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公路设施的抗灾能力。
(4)财务科主要职责:
①争取上级主管部门支持设立应急抢险救灾专用储备资金,并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不得挪用。②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灾情需要,按指挥部的指令,调拨应急救灾资金投入救灾,并监督资金合理使用。③灾害结束后应及时结算,上报资金使用情况。
(5)运安科主要职责:
负责全市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数据收集、汇总、上报工作。配合路政管理科组织路政执法单位加强路政巡查、隐患排查、保护路产路权,加大治超力度,减少违法行为对公路桥涵等设施的损害。加强公路信息库中公路桥涵等设施的质量技术状况等信息的收集分析,及时发布灾害预警信息,提示有关部门有针对性地做好灾害预防工作。灾害发生时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收集信息并通报应急处置小组,搜集灾害现场资料存档备查,并协助做好灾情的宣传报道工作。
(三)现场应急指挥部
负责救灾人员、物资的紧急运送和灾区道路的紧急抢修恢复工作;及时向市交通运输局报告现场救援情况;迅速组织人员对所辖公路、桥梁、交通枢纽等进行检查,发现险情、事故隐患立即向市交通运输局和市应急管理部门报告;当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报请市应急指挥部给予支持。
三、监测预警
(一)检测预警
各级管养单位根据信息的搜集、分析和核实情况,及时确定所辖区域交通突发事件和重要物资运输的预警级别,指导和协调各有关方面开展预警预防工作。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科学规划、建设和管理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仓库,并进行经常性的检查、调试和更新补充,确保随时可以调用。
(二)预警发布
根据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和突发事件对公路交通的影响,预警级别分为I级预警(特别重大预警)、II级预警(重大预警)Ⅲ级预警(较大预警)、Ⅳ级预警(一般预警),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来表示。
(三) 预警措施
在接到州交通运输局I、II 级预警启动指令后,市交通运输局相应启动预警,应急指挥部及有关成员单位进入待命状态。
(1)II级预警启动文件签发1小时内,由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负责向各级管养单位下发,并电话确认接收。
(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相关管理部门立即开展应急监测和预警信息专项报送工作,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形成突发事件动态日报制度,并根据应急指挥部要求增加预警报告频率。
(3)各相应单位开展应急筹备工作,做好公路抢通、运输保障、应急救援队伍的安排和应急物资、车辆的征用准备。
在预警过程中,如发现事态扩大,超过本级预警条件或本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处置能力,应及时上报上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建议提高预警级别。
四、信息报告
(一)基本要求.
1、各单位接到突发事件的报告后,应根据事件程度逐级报告,重大以上事件可越级上报。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接到有关突发事件的报告后1小时内向市政府、市应急管理部门报告,并向相关单位通报。
2、信息报送内容
各单位应当及时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如下交通突发事件的情况:
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影响范围和程度、已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和成效。
(二)责任主体及时限要求
各级交通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级应急事件信息分析工作,追踪事件进展,及时掌握事件的最新动态,将有关信息报送市应急管理部门及市政府。
I级应急响应的信息报告要求每天2次,由各级交通应急指挥机构按要求填报。
五、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程序
1、一般和较大突发事件应急响应
(1)一般和较大突发事件发生后,事件发生地相关运输单位(人员)要立即将有关情况向市政府、市交通运输局报告,同时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工作。
(2)事件发生地市交通运输局接到报警后,要按照事件的种类和性质,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控制事态发展和蔓延,并将处置情况和事态及时、逐级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当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报请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给予支持。
2、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响应
事件发生地接到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后,要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并立即向当地政府、上一级主管部门及市应急指挥部报告,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及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农村公路管养单位根据市交通应急指挥部的指令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参与应急救援抢险工作。
(二)应急处置措施
各类重大自然灾害,影响公路安全通行时的预防与应急措施。
1、水毁、塌方、冰雪天气的预防与应急措施:
(1)掌握本地区气候特点和汛期情况。提出工程项目养护计划,并在汛期前抓落实,全面做好预防性养护工作。
(2)日常养护中应注重绿化工作,减少水土流失。
(3)雨雪来临之前,要认真检查公路桥涵及附属构造物的技术状况,发现病害,要及时修复;并及时检查排水系统,保证桥涵、水沟等排水畅通。
(4)为做到有备无患,各公路养护单位要储备保管好抗险救灾物资,指定专人保管,不得挪作他用。
(5)养护中心要确保现有车辆、机械设备技术性能完好,随时调用,要与有关救灾物资部门以及有挖掘机、装载机、大吊车等租赁单位或个人建立密切联系,保证急用时随时提供保障。
(6)当发生水毁及塌方险情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行动,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并根据现场险情,由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做出决策和部署,制定抢险方案,启动应急救灾物资,调集一切力量,全力以赴投入抢险救灾工作。必要时,请求市政府启动联动系统,调动社会力量,并求助当地政府与驻军,并肩作战,抢险救灾,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六、后期处置
(一)调查处理
1、要认真分析事故原因,从规划、设计、施工、养护维修、管理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
2、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应严格遵守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的各项规定。
农村公路事故应急机构负责整理和审查所有的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总结和评价导致应急状态的事故情况和在应急期间采取的主要行动。
①、发生事故的基本情况;
②、调查中查明的事实;
③、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
④、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
⑤、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有效性;
⑥、事故结论;
⑦、事故责任人及其处理;
⑧、各种必要的附件;
⑨、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
⑩、经验教训和安全建议。
(二)善后工作
事故的现场抢险救援结束后,及时清理现场,迅速抢修受损设施。
(三)责任追究
(1)对突发事件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过,责任人不得到处理不放过,职工不受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进行处理。
(2)对各类事件当事人,按照责任性质、程度等的不同,分别给予行政、经济处罚。
(3)处置小组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不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向上报告或者对事件瞒报、谎报、虚报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
(4)各处置小组和有关责任人不按指令行事、玩忽职守、推诿扯皮或执行不力者,视其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理。
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