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应急预案
首页 > 正文
  • 索引号
    kysjytyj/2025-00132
  • 发布机构
    开远市教育体育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4-24
  • 时效性
    有效

开远市教育体育系统地震应急预案

开远市教育体育系统地震应急预案

(2025年修订)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加强我市教体系统地震应急工作,提高教体系统对地震灾害的综合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使地震应急工作快速、高效、协调、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和《云南省地震应急预案》《开远市地震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央、省、州、市有关地震灾害工作文件精神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教体系统处置地震灾害性事件的应急活动。

(四)指导思想

在党中央、国务院、省、州、市的统一领导下,以党的二十大和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把师生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建立健全处置地震灾害事件的长效机制,积极应对地震灾害事件。

(五)工作原则

地震应急实行政府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市教育体育局成立抗震减灾工作指挥部,全面负责教体系统应对地震的应急处置工作,一旦发生破坏性地震,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早、在小。

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性地震事件工作学校应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布置、及时处理。重点抓好三个环节:一是地震发生前,要立足防范,掌握主动;二是地震发生后,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启动应急预案,并在事发第一时间上报市教育体育局和相关部门,以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三是地震平息后做好善后工作。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我市教体系统地震应急行分级负责制。第一级是市教育体育局抗震救灾工作指挥部,同时接受市抗震指挥部领导。第二级是学校抗震救灾指挥部,同时接受学校所在乡镇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地震发生后,根据震情和上级要求,启动市教体系统防震应急预案;市教育体育局抗震救灾指挥部立即开始工作,指挥和协调全市教体系统地震应急与救灾工作。

(一)市教育体育局抗震救灾机构和职责

开远市教育体育局成立抗震救灾工作指挥部,负责部署、指挥本市地震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具体成员如下:

总 指 挥:陈 敏 市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总指挥:白从丽 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朱孝品 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王成友 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包 娜 市委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

程 林 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王 涛 市管事业副科级领导干部

成 员:戴 宇 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负责人

李华强 市教育体育局安全保卫科负责人

周春玲 市教育体育局教育科负责人

王 冠 市教育体育局体育综合科负责人

何长东 市教育体育局工委办负责人

杨 冲 市教育体育局德育科负责人

杨恒永 市教育体育局工程项目管理科负责人

马 骊 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负责人

何丽翚 市教育体育局督导办负责人

张 敏 市教育体育局招生办负责人

刘 滔 市教育体育局计财科副负责人

各中小学、幼儿园、各中心(所)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

(1)按照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地震震情报告和地震趋势会商意见,确定应急工作方案;

(2)负责全面、准确、及时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抗震减灾有关要求和会议精神,向上级部门报告灾情和救灾中发生的重大问题,根据灾情、震情、险情及其发展趋势,请求上级有关部门实施对口紧急支援;

(3)统一领导全市教体系统地震应急、震后救灾工作,部署和监督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的实施,同时,视情况向学校派出现场指挥人员。

(4)配合驻开部队、武警、公安干警、民兵预备役人员和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迅速进行抢险救灾。

(5)督促检查各学校防震救灾工作措施落实、进展情况和工作实效;

(6)根据上级要求,确定和宣布震后应急的起止时间,因严重破坏性地震应急需要,决定在学校实行和解除特别管制措施;

(7)决定派遣抢险救灾队伍,统一把握震情、灾情宣传报道口径。

(8)负责其他有关地震应急和救灾的重要工作。

抗震减灾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安全科,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科科长兼任,负责抗震救灾日常事务管理。

(二)市教育体育局抗震救灾工作指挥部下设若干小组

1.综合协调组

组 长:陈 敏

副组长:戴宇 李华强

成 员: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各学校园校(园)长

办公地点设在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主要职责:

(1)贯彻和传达局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协调与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局抗震救灾各应急工作小组之间的工作,组织实施地震应急预案;

(2)24小时值班,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震情、灾情和抗震救灾进展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核报;

(3)审查学校地震新闻宣传报道,编写抗震救灾简报;

(4)协调、配合有关部门进行震灾损失调查和快速评估,收集、汇总应急工作情况;

(5)负责受灾学校财产损失及人员伤亡的调查、统计、上报工作;

(6)负责本系统抢险队伍的调度和应急车辆的调配,保障救灾物资的运输,确保受灾师生的输送;

2.震情监视和医疗救援

组 长:王成友

副组长:周春玲、王 冠

成 员:局教育科、体育综科工作人员及各学校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园)长。

办公地点设在市教育体育局教育科。

主要职责:

(1)和地震局沟通联系,参与现场强余震监视和震情分析会商,及时提供震情发展趋势;

(2)组织协调地震对教体系统的破坏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经指挥部核定后向上级及时报送;

(3)协调、配合专业救护人员现场抢救被压埋的学生和教职员工;

(4)协调、配合卫生部门组织急救队抢救伤员;

(5)组织看护伤员与死难者的善后处理;

(6)伤员统计并上报;

(7)协调、配合防疫部门做好疫情的防治与控制。

3.后勤保障组

组 长:白从丽

副组长:刘 滔、张继成

成 员:局计财科办工作人员、各学校总务处负责人。

办公地点设在市教育体育局计财科。

主要职责:

(1)协调电信部门及时架通现场指挥部与各专业救灾小组的通讯设施;

(3)负责本部门、学校粮油、副食品等生活必需品及抗震救灾急需物资的调拨、分配、供应;

(4)协调、配合市供水、供电、供热部门组织力量对被破坏的供排水、供电、供热设施进行抢排险,保证学校用水、用电供应;

(5)督促各学校组织力量抢修教学设施,维持教学秩序,为正常教学提供保障;

4.抢险救灾组

组 长:程 林

副组长:杨恒永

成 员:工程项目管理科工作人员、各中小学总务负责人。

办公地点设在市教育体育局工程项目管理科。

主要职责:

(1)协调、配合部队挖掘、抢救被压埋的学生和教职员工;

(2)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

(3)协调、配合部队为灾区师生搭建抗震棚;

(4)帮助灾区学校恢复正常教学。

5.宣传报道组

组 长:包 娜

副组长:何长东、杨 冲

成 员:局机关工委办、德育科工作人员、各中小学办公室相关人员。

办公地点设在市教育体育局德育科。

主要职责:

(1)临震应急期,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重点教育学生掌握地震基本常识和地震应急及自救互救知识;

(2)组织人员深入灾区学校进行现场录像和采访;

(3)及时报道有关灾情、抗震救灾方面的新闻;

(4)宣传市委、市政府、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各种指示、通令、通告,鼓励灾区师生抗震救灾,重建校园;

(5)加强对外界的宣传报道,争取救灾外援;

(6)正面宣传,加强对校园的舆情监控,引导广大师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州、市的决策和部署上来,防止谣传、误传引发恐慌情绪,安定人心,维护学校秩序,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6.治安保卫组

组 长:朱孝品

副组长:李华强 张敏

成 员:教体局安全科、招生办、各中小学安全保卫处负责人。

主要职责:

(1)负责学校财务、试卷保管等要害部门的安全保卫;

(2)维护本部门和学校的安全稳定,预防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3)防止火灾发生和火灾的扩大蔓延;

(4)抢救保护国家贵重财产、档案、教学实验仪器、贵重物品;

(5)认真做好交通安全、卫生饮水安全和其它安全工作。

7.机动特勤组

组 长:王 涛

副组长:马 骊

成 员:局机关人事科工作人员。

办公地点设在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

主要职责:根据总指挥命令,做好内应协调及外业救助相关工作。

8.监督检查组

组 长:白从丽

副组长:何丽翚

成 员:督导办、纪检监察科、退管办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对本系统抗震救灾实施的全过程及工作效能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应急措施到位,保证救灾物资的合理发放。

(三)各学校抗震救灾机构和职责

全市各学校要按照本方案制定具体、科学、操作性强的应急方案,成立相应工作小组,将所有在职在岗教职工全部编入本校抗震救灾工作小组,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应急处置工作快速、高效、有序进行。

各学校处(室)具体职责:(1)校园长必须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破坏性地震及防震减灾工作研究,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各项措施;(2)政教处、教务处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地震灾害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体师生对防震抗震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地震灾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防震抗震的意识和基本技能;(3)总务处要认真做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储、落实饮食饮水、防冻防雨、教材教具、抢险设备等物资落实,校园长要保证各项经费的落实,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应急处置状态。

三、启动和实施

(一)正常防震减灾工作

指挥部及其办公室日常工作由教育体育局安全科负责,主要承担如下工作:(1)每年初制订教体系统防震减灾工作计划,安排部署全年抗震知识宣传和演练工作,拟制通知下发各学校,提出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要求;(2)指导督促各学校借助黑板报、宣传栏、校园广播、校园局域网等渠道,通过举办专题展览、知识竞赛、召开主题班会等方式,加强对地震基本知识、应急求生技能、防震法律法规的宣传,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3)指导督促各学校每学期组织师生开展2次以上地震应急和自救互救演练,通过演练提高应急自救能力和技能,针对演练中暴露出的问题,不断完善学校破坏性地震应急处置预案,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操作性、指导性和实用性。

各学校要积极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不断提高师生应急自救能力。各学校要结合各自类型特点,每学年组织开展不少于两次的紧急疏散、灾害救助、逃生自救及生存训练等方面的应急预案演练,并及时针对演练活动暴露出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措施,以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及时、有序地、合理地做出相应的反应,减少突发事件对学校全体师生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保障全校师生员工健康地学习、工作、生活,保障学校各项工作的有序、顺利开展。

各学校在开展应急演练时,各班主任首先要对学生进行必要的预防火灾、拥挤踩踏、地震、交通等突发事故的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做到:遇事不惊,头脑冷静;判明情况,思考对策;积极自救,互帮互助;听从指挥,有序疏散。坚决杜绝:恐慌混乱、相互践踏。

应急演练要结合实际,按照如下程序进行:

(1)接到地震预警终端或其它途径发布的发生突发事故的信号后,指挥办公室人员立即通知全校师生紧急疏散。

(2)听到广播后,全体教职工立即停止一切教学活动,上课班级的教师成为指挥员,立即组织指挥学生整队疏散,没上课的班主任立即赶到本班;无课教师(楼梯值班教师除外)立即赶到指定位置,协助指挥员做好学生疏散工作;学校保卫人员立即打开大门,站在门边指挥、监督学生出校门,保证学生出校门时的安全。

(3)学生按预先指定的上下楼梯路线下楼梯,并要求全体学生到安全的应急避难场地(需提前指定各班位置)集中。

(4)各班及时清点人数,将人数统计情况报告给信息组,同时及时寻找失散人员。

(5)集合队伍,学校总指挥分配具体楼层负责人、安排具体措施、督促落实工作。

(6)各小组迅速赶到现场,按照学校抗震减灾小组统一指挥,迅速开展工作,全体教职工要高度负责,服从学校的安排。

(二)临震应急行动

1.接到上级地震、临震预(警)报后,各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依法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抗震工作。各有关组织随时准备执行防震救灾任务。同时,听取上级有关地震情况和实情的通报,向上级教育体育局和政府防震指挥部报告震情和实情,提出求援请示。并随时汇报救援工作情况。

2.下辖的各组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室内大型活动。

3.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对大型锅炉、供电输电、机房机库等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防震减灾顺利进行。

4.加强广大师生宣传教育,做好师生、学生家长思想稳定工作。

5.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信畅通,总务处要安排好临震期间的通宵值班,以便及时掌握基层情况,全力维护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6.按预案落实各项物资准备。

7.协助地震宣传、新闻等部门,做好安定民心、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

(三)震后应急行动

1.根据预报、警报,在本市范围或邻近地区发生破坏性地震后,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立即赶赴指挥所。

2.教体系统领导小组在上级统一组织指挥下,迅速组织抢险救灾。(1)迅速发出紧急警报,组织仍滞留在各种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2)迅速关闭、切断输电、燃气、供水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和各种明火,防止震后滋生其它灾害。(3)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救护站抢救。(4)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和历史文物的救护和保护,加强校园值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3.积极做好广大师生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迅速恢复正常秩序,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4.迅速了解和掌握本系统的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5.地震应急工作基本结束后,由局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对抗震救灾进行总结,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改进建议。

四、保障措施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配合电信、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共同做好有关应急通信的准备工作,保证抗震救灾通信畅通。

(二)治安保障

配合公安局做好治安保障工作准备,维护学校周边社会治安,以保证地震发生后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三)宣传与培训

协同宣传部、科技局、地震局、广播电台、电视台等相关部门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师生的防震减灾科学知识、有关地震法律法规的普及和宣传教育,增强师生的地震应急意识,提高自防、自救、互救能力,切实提高师生减灾意识和心理承受能力,使师生树立科学的灾害观。

五、其他地震事件处置

(一)一般有感地震

当发生小于4.0级的有感地震,并可能产生较大社会影响时,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指导下,督导全市各学校做好保持社会稳定工作。

(二)一般地震灾害

我市发生4.0—4.9级一般地震灾害后,根据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部署开展工作。

(三)较大及以上地震灾害

我市发生5.0级及以上地震灾害后,根据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部署开展工作。

(四)其他地震事件应急

1.邻县地震事件

邻县地震是指在开远市周边县(市)发生并且波及开远的地震事件。地震造成建筑物破坏和人员伤亡时,根据市抗震救灾指挥部要求开展工作。

2.应急戒备事件

应急戒备是指当省人民政府发布短临地震预报(指未来3个月内可能发生5.0级以上破坏性地震)后,以及市辖区内开展重大政治、社会活动期间,需要实施地震应急戒备工作的事件。根据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立即开展工作。

3.地震传言事件

市内出现地震传言并对教育教学造成较严重影响时,及时上报信息,协助上级共同做好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

六、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