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环保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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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kysrmzf/2025-0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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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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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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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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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开远市申报省级生态文明市通过州级审查
2018年12月22日,由红河州环境保护局组织对开远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县(市)申报工作进行州级审查。参加会议的有开远市人大、政府、政协及生态创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领导及专家共40余人,会议成立了审查组。审查组听取了开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县(市)的工作情况汇报,现场检查了生态环境保护、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情况,查阅了申报材料和相关档案资料,开展了现场公众调查,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如下审查意见:
一、创建成效
开远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按照“保护优先、发展优化、治污有效”的发展思路,围绕“滇南毓秀、生态开远”城市发展定位,以生态文明县(市)创建为抓手,凝聚各方力量,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全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发展理念,全市生态创建体制机制健全,城乡环境质量显著改善,生态特色产业发展势头良好,公众生态环保意识不断提升,生态文明县(市)创建工作成效明显。
二、州级审查结论
开远市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县(市)组织有力、措施到位、工作扎实、成效明显,提交的申报材料基本齐全,编制基本规范,6项基本条件和22项建设指标基本达到省级生态文明县(市)考核验收要求。审查组同意开远市通过州级审查。建议按与会专家和领导意见认真整改后按程序上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申请技术评估和考核验收。
三、主要整改意见
(一)加强部门协调配合,进一步核实相关基础数据,完善档案和支撑证明材料,细化不达标指标专题分析报告,增强档案资料的支撑性和关联性。
(二)进一步完善工作报告和特色报告,优化创建图册和宣传专题片,突出开远生态创建特色和亮点。
(三)整合城乡人居环境提升、乡村经济振兴、脱贫攻坚等资金投入,持续推进“两污”设施建设,探索“两污”设施建设、运行、管理长效机制,同时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全民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巩固与深化创建成果。
(四)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与管理,持续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强化重点污染源和环境质量管控,切实防范环境风险。
(五)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管控,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
(六)其它具体修改意见参照与会专家和领导发言及书面意见。
审查会议最后,开远市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市领导小组组长开远市副市长普树华要求全市各创建成员单位,用一个星期时间(12月23至30日)根据州级审查组整改意见进一步完善、核实各部门相关基础数据,完善档案和支撑证明材料,细化不达标指标专题分析报告,增强档案资料的支撑性和关联性报市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再由项目编制方整理完善后于1月20日以前上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申请技术评估和考核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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