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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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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25-203038-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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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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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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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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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开远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D530000201806110048号转办件内容的公示
2018年6月11日23时17分,开远市人民政府接到红河州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的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D530000201806110048号举报材料,现将举报材料内容公示如下:
举报内容:红河州开远市开远水泥厂,位于开远市西南路,生产时噪音较大,24小时持续生产,经测试噪音为60—70分贝,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针对举报的内容,市人民政府已组织市环境保护局、灵泉街道办事处等部门调查核实,办理结果将及时公示。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