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环保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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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hzsthjjkyfj/2026-0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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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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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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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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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关于对《红河州开远市两个乡镇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根据《云南省水源地保护攻坚战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的通知》(云污防水源〔2021〕15号)和《云南省水源地保护攻坚战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乡镇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的通知》(云污防水源〔2022〕14号)相关要求,现将《红河州开远市两个乡镇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6年4月18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反馈:
一、信函邮寄: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红河州开远市开远大道1238号为民楼4楼422室),信封上注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征求意见”字样。
二、电子邮件:kysthjjsk@163.com
三、电话:0873-7139568;联系人:车 远
附件:《红河州开远市两个乡镇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稿)》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
2026年3月19日
附件【附件1红河州开远市两个个乡镇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征求意见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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