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处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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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hzsthjjkyfj/2026-0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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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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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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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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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开环罚〔2026〕4号)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案件名称 | 红河银福商贸有限公司违反大气污染管理制度案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红开环罚〔2026〕4号 | ||
当事人基本情况 | 个人 (个体工商户) | 姓名 | / |
企业或其他组织 | 名称 | 红河银福商贸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32502MA7EYTB74R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马超 | ||
处罚事由 | 该公司在场区露天堆放褐煤,煤堆未采取覆盖措施,未对易产生扬尘的物料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项 | ||
处罚结果 | 处罚款人民币壹万无伍仟圆整(¥15000.00元)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6年7月28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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