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处罚信息
  • 索引号
    hhzsthjjkyfj/2026-00035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7-28
  • 时效性
    有效

(红开环罚〔2026〕4号)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案件名称

红河银福商贸有限公司违反大气污染管理制度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红开环罚〔2026〕4号

当事人基本情况

个人

(个体工商户)

姓名

/

企业或其他组织

名称

红河银福商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32502MA7EYTB74R

法定代表人姓名

马超

处罚事由

该公司在场区露天堆放褐煤,煤堆未采取覆盖措施,未对易产生扬尘的物料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项

处罚结果

处罚款人民币壹万无伍仟圆整(¥15000.00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