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拟批准项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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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40925-163738-483
  • 发布机构
    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1-2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质安检验检测中心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联系电话:0873-7222373

通讯地址:开远市环城南路16号为民楼4412

邮编:661699

项目名称

红河质安检验检测中心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地址

开远市江南路1号(原市妇幼保健院)

建设单位

红河质安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环评报告类别

报告表

环评单位

云南天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红河质安检验检测有限公司是一家食品检测公司,公司成立于202211月,开远市江南路1原妇幼保健院开展糕点、熟食、肉类、油类、方便食品、酒、饮料、水等食品检测工作,占地面积381.6m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废气:项目设备安装期间的废气主要来源于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废气、运输车辆产生的汽车尾气,以上气体产生产生量很小,呈无组织排放,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废水:施工工人产生的生活污水、工具清洗废水依托所在楼栋卫生间及公共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开远污水处理厂处理。

噪音: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工具产生的噪声,根据经验取值,施工时安装工具的噪声值在80-95dB(A)之间,施工期间可采取墙体隔声、室内操作、对产噪较大的机械进行隔声等措施,同时禁止在夜间22:00至次日06:00施工,避免扰民。

固废:本项目设备安装期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设备安装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设备安装垃圾,该部分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置,禁止与生活垃圾混合处置,禁止随意丢弃;施工期是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定期送至中豪新册产业城生活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二、运营期

废气:①有机废气:有机处理室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1#~3#)通风柜收集标液室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4#通风柜收集液相色谱室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1#~2#)集气罩收集,气相色谱1产生非甲烷总烃经(3#~4#)集气罩收集,气相色谱2产生非甲烷总烃经(5#~6#)集气罩收集水质分析室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10#通风柜收集后统一进入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通过115m排气筒(DA001)排放②酸性废气:消解室产生的硫酸雾、HClNOx经(5#~6#)通风柜收集无机前处理室产生的硫酸雾、HClNOx经(7#~9#)通风柜收集离子色谱室产生的硫酸雾、HClNOx7#集气罩收集原子荧光室产生的硫酸雾、HClNOx8#集气罩收集原子吸收室产生的硫酸雾HClNOx经集气罩9#收集后统一经1碱液喷淋塔装置净化处理后通过115m排气筒(DA002)排放③微生物实验废气:微生物实验在生物安全柜操作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含微生物气溶胶废气,生物安全柜内自带高效空气过滤器,高效空气过滤器净化率可达90%70%的微生物气溶胶废气在生物安全柜自带高效空气过滤器净化处理后循环,30%在实验室外排。

废水:本项目实验废液及其器皿的第一、二道清洗废水作为危废处理,第二道以后实验器皿清洗用水先进入自建的中和沉淀池进行处理后同工作人员生活污水、纯水设备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的厨房废水一起排入化粪池,之后进入江南路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开远市污水处理厂。

噪音:采用选用低噪声实验设备运营过程中应加强风机的保养、检修,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减少机械振动和摩擦产生的噪声,防止共振风机设减震垫,风管设软连接,对设备进行有效地减震、隔声处理等措施后噪声在厂界的贡献值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类标准要求。

固废:办公生活垃圾: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于垃圾桶中,统一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餐厨废弃物:项目产生的餐厨废弃物统一收集于垃圾桶中,交具有餐厨废弃物资质的单位处置。实验室一般固废:分为破碎玻璃和废包装材料,经分类收集,分类处理,可回收部分卖给废品收购站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同生活垃圾一起处理,同生活垃圾一起处理。超纯水仪废活性炭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处理。实验室危险废物:危险废物用容器盛装、废液收集桶收集,废液收集桶收集后暂存于在危废废液暂存间存放,危废固废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固废暂存间存放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拟审批意见

拟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