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拟批准项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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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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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25-163759-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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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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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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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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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南盘江开远段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联系电话:0873-7222373
通讯地址:开远市环城南路16号为民楼4楼412室
邮编:661699
项目名称 |
南盘江开远段治理工程 |
项目地址 |
小龙潭镇、乐百道街道办事处、中和营镇 |
建设单位 |
开远市水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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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报告类别 |
报告表 |
环评单位 |
云南国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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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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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小龙潭镇、乐百道街道办事处、中和营镇河道总长16.08km,其中干流治理段长13.38km,支流治理段长2.7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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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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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期 项目占地主要为堤防工程区,对于永久占地区域影响将是永久性的,永久占地为堤防工程,堤防工程的实施洪涝灾害可以得到有效解决。工程临时占地范围内,在施工结束后进行施工迹地恢复,不改变原来土地利用性质。施工结束后将进行覆土绿化,有利于植被的恢复。本工程建设虽然会对评价区内的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影响范围和程度有限。 废水:不外排。 废气:加强粉尘无组织排放管理,定期洒水。 噪音:合理施工时间,夜间禁止施工 固废:开挖土石方全部回填于项目内部,无弃方产生;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统一清运至住建部门指定的地点堆放;生活垃圾由专人清运至周边村庄垃圾收集点集中收集;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置2个收集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食堂泔水和废油脂收集桶收集后经按住建部门要求处置
二、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无废气、废水、废渣和噪音产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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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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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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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意见 |
拟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