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拟批准项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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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25-163958-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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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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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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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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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开远市四通木业工贸有限公司木材加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联系电话:0873-7222455
通讯地址:开远市环城南路16号为民楼4楼环境管理科
邮编:661699
项目名称 |
开远市四通木业工贸有限公司木材加工建设项目 |
项目地址 |
开远市老开文公路伟业吊装旁 |
建设单位 |
开远市四通木业工贸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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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报告类别 |
报告表 |
环评单位 |
云南国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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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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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位于云南省开远市老开文公路(伟业吊装旁),占地面积10000m2(15亩),总建筑面积6945.25m2,主要建设一条年加工废旧木材2万立方米的生产线一条及其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2189.29万元,环保投资62万元,占总投资的2.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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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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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影响主要为施工噪声、扬尘、废气、施工废水、生活污水、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对外环境的影响,项目在施工期产生的影响都是暂时的,各类污染物的排放量较小,通过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可以将这些影响得以减轻和减免,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二、运营期 废气:本项废气主要来自锅炉废气、生产粉尘及热压拼接产生的有机废气,锅炉废气经过陶瓷多管旋风除尘+水膜除尘系统处理后通过高20m的排气筒排放,排放的烟尘、SO2、NOX的排放浓度均可以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规定的相应要求 ;生产粉尘设置集气设施收集、多管旋风除尘设施处理后排放,外排有组织和无组织粉尘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拼接过程产生甲醛经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外排的有组织和无组织甲醛均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项目废气对外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废水:本项目实施雨污分流,项目内雨水通过雨水沟渠汇集后进入项目内容积为10m³的初期雨水收集池,经收集沉淀后外排至市政雨水管网;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和其他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经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开文公路市政污水管网;生产过程中软水设施、锅炉排水进入水膜除尘三级循环沉淀池。项目废水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噪音:通过合理设置噪声源、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音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可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2类标准,项目厂界噪声对外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固废: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边角料、树皮、木屑(含除尘系统收集部分)、锅炉炉灰(含除尘系统收集部分)、废弃包装材料、生活垃圾、食堂泔水、隔油池废油脂、废矿物油及废活性炭。其中边角料、树皮等块状的生产固废收集后用于锅炉燃料使用,含胶边角料统一收集后外售;木屑采用袋装方式收集后外售处理;炉灰经一个10m3收集池(池顶加盖)收集暂存后用于耕地土壤改良使用;废弃的胶水包装桶收集后交由废品收购站收购;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周边村镇垃圾集中点收集;食堂泔水及隔油池废油脂由1个泔水收集桶收集后按农业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置;项目区设置1间危废暂存间对废矿物油、废弃活性炭收集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处置率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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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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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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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意见 |
拟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