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期
废气:对项目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建筑材料料等采用土工布遮盖。
废水:施工废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回用于混凝土养护和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废水排入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
噪音:施工期间,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的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12时至14时、22时至次日6时进行建筑施工作业,合理安排施工运输车辆的行走路线和行走时间,最大限度地减小了噪声影响。
固废:项目开挖土石方全部用于项目区回填,无废弃土石方产生;产生的建筑废料应进行充分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统一收集后由施工单位运往政府指定地点进行处置,不得随意堆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给予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
废气:项目在生产车间安装排风扇,加快空气流动,生产粉尘经及时打扫、封闭厂房墙壁阻隔及大气扩散后,对周围大气环境及关心点的影响较小;车辆尾气通过自然扩散、空气稀释处理;恶臭通过在其周边进行立体式植物绿化;备用发电机废气空气过滤、绿化带阻隔及稀释、扩散后对项目自身及外环境的影响较小。
废水: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排水体制。雨水经收集后排至室外雨水管网,通过管网直接排入北侧园区雨水管网。项目废水排入化粪池进行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限值要求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开远市污水处理厂。
噪音:项目职工人员生活噪声经加强管理、墙体隔声后对项目自身和外环境敏感点影响不大;项目设备均在厂房内,设备噪声经过墙体阻隔、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车辆进出噪声经绿化吸收及距离衰减后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较小。
固废:本项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给予清运、处置;面头分类收集、经粉碎机进行粉碎加工后回用于生产;包装废料统一收集后出售给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利用;化粪池污泥定期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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