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拟批准项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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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kysrmzf/2024-00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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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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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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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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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西部排涝)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联系电话:0873-7222373
通讯地址:开远市环城南路16号为民楼4楼412室
邮 编:661699
项目名称 | 开远市城市西部排涝通道及设施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红河州开远市城市西部 | 建设单位 | 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环评文件类型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 机构 | 云南国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
本项目位于开远市城市西部,属于防洪除涝工程。项目总投资14538.93万元,共涉及四条排涝通道,西湖坝排涝通道、四中排涝通道、五交化排涝通道及水泥厂排涝通道,主要新建排涝沟渠10.8km;修复排涝沟6.5km;新建排涝通道1.6km;排涝通道治理长2.87km;新建排涝隧洞1.17km及一座挡水坝。项目建成后可以提高城镇防涝设施水平,有利于保护基本农田及提高永久基本农田耕地质量。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项目属于防洪除涝工程,污染物主要产生于施工期,运营期无污染物产生。项目施工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为对生态、大气、水、声、固废的影响。 (1)生态影响 建设占地区域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古树名木,无国家和省级野生保护的动植物种类分布。工程临时占地范围内,在施工结束后进行施工迹地恢复,不改变原来土地利用性质。施工结束后将进行覆土绿化,施工期间应加强管理,尽量减少占地扰动范围,通过采取合理的植被恢复措施,对工程区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减免或降低,对土地利用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2)大气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机械废气、焊接烟尘。在采取洒水降尘及加盖遮盖物等防治措施后,施工扬尘可以得到有效控制,随着施工活动的结束,施工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也就随之结束。 (3)废水 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清洗废水、基坑废水、隧洞施工废水、雨天地表径流。在施工场地合理布设废水收集桶,搅拌机清洗废水经废水收集桶收集后回用作搅拌用水;施工机械设备清洗废水经废水收集桶收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设一个10m³的临时沉淀池对隧洞施工时的出场车辆冲洗废水进行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在隧洞基坑外四周地面上设置临时排水沟、末端接入1个沉淀池,隧洞内产生的基坑废水经沉淀后排放。隧洞施工废水经隧洞内设置的临时排水沟收集后进入洞口处的1个5m3的临时沉淀池处理后继续回用于隧洞内施工机械、洞室开凿降尘和混凝土养护等,不外排;雨天地表径流经沉砂池沉淀后排放,对地表水体影响较小。 (4)噪声 项目施工过程中各类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不可避免地会对周边声环境敏感点产生一定的影响,在施工期间采取合理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并实施有效的环境监理,可将项目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随着项目施工结束,施工噪声污染将随之消失。 (5)固体废物 项目开挖土石方部分回填和用于绿化覆土,部分由渣土公司运至指定地点堆放,本项目不设渣场。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利用部分集中收集后统一清运至住建部门指定的地点堆放。废编织袋、废彩条布与清理的杂草及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专人清运至附近村庄垃圾收集点集中收集,固废处置率为100%。 |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拟审批意见 | 拟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