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联系电话:0873-7222373(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
通讯地址:开远市环城南路16号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邮编:661600
项目名称 | 开远市名火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年产1200吨生物质颗粒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开远市西湖坝1号烧成车间 | 建设单位 | 开远市名火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川鼎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占地面积约为348m2,拟建1条生物质颗粒燃料加工生产线,预计投产后可达年产生物质颗粒燃料1200吨。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区、打包冷却区、成品堆放区、办公生活区等以及配套附属生产设施。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一、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 根据《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2021年环境质量状况公报》和特征污染物监测结果,项目所在区域为大气环境质量达标区域。 项目在破碎机、制粒机上方分别设置1个集气罩,粉碎颗粒物经集气管+沙克龙系统收集,破碎、粉碎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后汇入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时段①)。 制粒颗粒物、热风炉生物质燃烧废气与烘干颗粒物混合烟气通过管道引至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后统一汇入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时段②)。 项目有组织废气排放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排放浓度限值,无组织废气TSP能满足无组织颗粒物的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79-1996)表2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项目在采取上述的废气治理措施后,评价认为项目运营期对当地大气环境质量影响是轻微的,项目废气均能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二、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生产过程无需添加生产用水,无生产废水产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综上分析,评价认为项目实施对评价区域内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其现有水体功能和级别。 三、环境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通过对生产设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加强设备维护等噪声治理措施后,有效降低项目生产过程中设备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厂界昼间、夜间噪声经预测均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2类标准,噪声治理措施有效可行,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四、固体废物处置及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均采取了合理可行的措施,固废收集、暂存、处置措施合理可行,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处置率100%,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较小。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运营期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一)大气 ①有组织排放措施 在破碎机、制粒机上方分别设置1个集气罩,粉碎颗粒物经集气管+沙克龙系统收集,破碎、粉碎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后汇入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制粒颗粒物、热风炉生物质燃烧废气与烘干颗粒物混合烟气通过管道引至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后统汇入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 ②无组织排放措施 厂区进行封闭(仅留出入口),地面进行硬化并定期清扫、洒水降尘。 (二)地表水 本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三)噪声防治措施 ①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必须安装在加有减振垫的隔振基础上,同时设备之间保持间距,避免噪声叠加影响; ②合理布局,重视总平面布置,高噪音设备尽量布置于项目区中心位置,远离环境敏感点,尽可能利用距离进行声级衰减; ③加强管理: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佳有限的功能;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减少人为噪声。 ④项目在进行原辅料及产品运输时,应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尽量避免在夜间时段运输原料。 ⑤为减小车辆经过村庄时产生影响,要求运输车辆在经过运输线路旁村庄时,降低车速,文明行驶,严禁鸣笛。 (四)固废处置措施 热风炉灰渣用作农肥使用,布袋收集粉尘直接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于垃圾桶,定期运至附近垃圾集中收集点。废机油暂存危废间,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经建设单位用专用的容器收集后,暂存在位于项目区西北侧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内(1间,5m2),定期委托云南敏劲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清运处置。 (五)风险防范措施 ①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风险的意识; ②针对运营中可能发生的异常现象和存在的安全隐患,设置合通讯地址:开远市环城南路16号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邮编:661600理可行的技术措施,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 ③严格落实危废暂存间的建设,危废暂存间需满足“三防”等要求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 m厚粘(渗透系数≤1.0×10 -7cm/s),或2 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 -10cm/s。 ④做好危废管理台账,办理转移联单。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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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意见 |
拟审批意见 | 拟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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