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拟批准项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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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kysrmzf/2025-00125
  • 发布机构
    开远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1-21
  • 时效性
    有效

环评信息公开表-隆鸿生物颗粒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联系电话:0873-7222373(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

通讯地址:开远市环城南路16号第二行政中心412室;邮编:661600

项目名称

开远市隆鸿贸易有限公司年产9000吨生物质颗粒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开远市拖甲黑村原开远铜业公司内

建设单位

开远市隆鸿贸易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川鼎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60万元,通过租赁开远市拖甲黑村原开远铜业公司内已建的空置厂房进行本项目的建设,占地面积约为2407m2,总建筑面积约为1100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厂房(内设原料区、生产加工区、成品区等)、办公区及相关的配套辅助设施等。项目建成后,生产规模可达年产生物质颗粒9000吨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一、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

根据《2023年1-12月开远市空气质量状况》及引用的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所在区域为大气环境质量达标区域。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SO2NOx等,本次评价对项目废气产排量及达标排放进行了分析,项目采用的废气治理措施均为排污许可技术规范中的可行技术,结合对比分析及估算模式预测分析,运营期大气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且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点。

因此,本项目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二、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初期雨水经雨水管网及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喷淋水补水;项目喷淋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办公废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周边农田施肥,本项目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三、环境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减振垫、定期检修、禁止鸣笛、限速行驶、建筑物隔声等措施后,运营期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第3类昼间标准要求,夜间不进行生产,故夜间无影响,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四、固体废物处置及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办公垃圾经建设单位统一收集后,清运至周边村庄指定地点集中处置;布袋除尘设施收尘经建设单位定期清理后,可回用于生产加工;热风炉灰渣经建设单位采用灰渣收集袋收集后,定期由周边农户清运并作为农田施肥;废布袋由厂家及时更换,当天带走处置;雨水收集池沉砂经建设单位定期清掏并清运至当地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废矿物油经建设单位分类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1间,10m2),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项目固体废物处置率达100%。

五、地下水、土壤主要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采取严格的分区防渗措施可有效防止风险物质下渗进入地下水和土壤,通过加强定期检查消除污染隐患,发现有污染物泄漏或渗漏,及时修补。

因此,项目的建设运行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影响可控。

六、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本项目环境风险主要为废机油暂存带来的泄漏、火灾爆炸和次生环境污染风险,虽然项目存在事故风险的可能性,但建设单位只要按照相关部门要求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到环境管理部门备案等,可进一步降低风险发生的几率和造成的影响,项目环境风险可以接受。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运营期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一)大气

1)破碎机、粉碎机、制粒机上方设置集气罩(3台)+风机收集粉尘(1套,风量为24138m3/h,集气效率70%),引入1套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去除率约为98%,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DA001)。

2)烘干废气经风机(1台,风量约为14962m3/h)及排气管道引入1套沙克龙+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喷淋塔等设施处理,除尘效率约为98%,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DA002)。

3)无组织粉尘通过厂房采用钢结构大棚+半密闭构造,运输过程采取覆盖措施,运输机加装可密闭构造,厂区道路硬化区定期清扫等措施。

(二)地表水

1)项目实施雨污分流,初期雨水经雨水管网及初期雨水收集池(1座,容积为15m3)收集处理后,回用于喷淋补水

2)项目喷淋塔用水经循环水池(1座,容积为24m3)收集处理后,循环使用。

3)项目设置化粪池一个,化粪池容积为2m3,办公废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定期清掏回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三)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经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减振垫、定期检修、禁止鸣笛、限速行驶、建筑物隔声等措施。

(四)固废处置措施

1)项目办公垃圾经建设单位统一收集后,清运至周边村庄指定地点集中处置。

2)项目布袋除尘设施收尘经建设单位定期清理后,可回用于生产加工。

3)项目热风炉灰渣经建设单位采用灰渣收集袋收集后,定期由周边农户清运并作为农田施肥。

4)项目废布袋由厂家及时更换,当天带走处置。

5)项目雨水收集池沉砂经建设单位定期清掏并清运至当地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6)废矿物油经建设单位分类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1间,10m2),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并设置规范的标识标牌、台账、转运联单,危险废物贮存间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进行建设,进行重点防渗,具体防渗措施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施工、建设。

(五)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危险废物贮存间为重点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m,渗透系数≤10-7cm/s,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雨水收集池、循环水池、化粪池等为一般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1.0×10-7cm/s;厂房、道路、生活办公区等简单防渗区采取一般地面硬化。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定期性安全检查,定期对危废暂存设施进行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迅速给予消除。

2)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增强职工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安全法规和制度,防止人的错误行为,制定相应的应急计划。

3)危险废物贮存间必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标准要求进行防渗处置,并加强危废暂存的记录、管理,设置规范化标识标牌、危废转移联单及台账等。

4)配备足够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准备好沙袋、砂土、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设施,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设施可正常运转。

5)针对本项目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为了将风险事故率降低到最小,企业需要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到环境管理部门备案。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承诺书

拟审批意见

拟审批意见

拟批准

: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拟审批意见、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