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期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一)大气 (1)破碎机、粉碎机、制粒机上方设置集气罩(3台)+风机收集粉尘(1套,风量为24138m3/h,集气效率70%),引入1套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去除率约为98%,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DA001)。 (2)烘干废气经风机(1台,风量约为14962m3/h)及排气管道引入1套沙克龙+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喷淋塔等设施处理,除尘效率约为98%,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DA002)。 (3)无组织粉尘通过厂房采用钢结构大棚+半密闭构造,运输过程采取覆盖措施,运输机加装可密闭构造,厂区道路硬化区定期清扫等措施。 (二)地表水 (1)项目实施雨污分流,初期雨水经雨水管网及初期雨水收集池(1座,容积为15m3)收集处理后,回用于喷淋补水。 (2)项目喷淋塔用水经循环水池(1座,容积为24m3)收集处理后,循环使用。 (3)项目设置化粪池一个,化粪池容积为2m3,办公废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定期清掏回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三)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经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减振垫、定期检修、禁止鸣笛、限速行驶、建筑物隔声等措施。 (四)固废处置措施 (1)项目办公垃圾经建设单位统一收集后,清运至周边村庄指定地点集中处置。 (2)项目布袋除尘设施收尘经建设单位定期清理后,可回用于生产加工。 (3)项目热风炉灰渣经建设单位采用灰渣收集袋收集后,定期由周边农户清运并作为农田施肥。 (4)项目废布袋由厂家及时更换,当天带走处置。 (5)项目雨水收集池沉砂经建设单位定期清掏并清运至当地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6)废矿物油经建设单位分类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1间,10m2),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并设置规范的标识标牌、台账、转运联单,危险废物贮存间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进行建设,进行重点防渗,具体防渗措施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施工、建设。 (五)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危险废物贮存间为重点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m,渗透系数≤10-7cm/s,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雨水收集池、循环水池、化粪池等为一般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1.0×10-7cm/s;厂房、道路、生活办公区等简单防渗区采取一般地面硬化。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定期性安全检查,定期对危废暂存设施进行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迅速给予消除。 (2)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增强职工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安全法规和制度,防止人的错误行为,制定相应的应急计划。 (3)危险废物贮存间必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标准要求进行防渗处置,并加强危废暂存的记录、管理,设置规范化标识标牌、危废转移联单及台账等。 (4)配备足够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准备好沙袋、砂土、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设施,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设施可正常运转。 (5)针对本项目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为了将风险事故率降低到最小,企业需要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到环境管理部门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