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批准项目公示
首页
>
正文
-
索引号20240925-164110-687
-
发布机构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4-01-25
-
时效性有效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关于开远市有色金属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行政许可决定
红河鑫远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开远市有色金属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下称“报告表”)的报批申请收悉。根据贵州伽驰泰景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91520402 MACAUY5W82)聘用环评工程师王金娥编制(管理号:08353743506370569)对该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的前提下,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以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你单位应当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防治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依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需办理排污许可证(登记)的,及时办理排污许可证(登记)。
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开展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