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食品药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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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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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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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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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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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核查处置的公告(2020年)第12号
在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2020年的监督抽检任务中,开远市河滨集贸市场有限公司司内一销售者销售的农产品土杂鸡肉:尼卡巴嗪项目不符合 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 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本局对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不合格农产品基本情况:
农产品名称:土杂鸡肉;出产日期:2020年12月4日;产地:开远市;被抽样单位:开远市东城农贸市场管理有限公司内销售者;抽样单号为:GC20532120113,检验报告为:№:A2200385928119015C;不合格项目:尼卡巴嗪项目不符合 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 残留限量》要求。检验机构:云南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二、核查处置情况
(一)调查处理情况:2020年12月4日,本局在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接到云南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检验报告》后,立即启动了核查处置工作,依法定程序履行了告知义务,同时,执法人员对该市场的农产品销售固定摊位区和流动摊位区进行了现场检查,销售不合格批次农产品土杂鸡肉已销售完,执法人员拍相片固定了现场证据。
(二)产品控制情况:涉事农户2020年12月4日从批发商处批发了6只鸡大约18公斤左右土杂鸡肉,当天已售完,流向无法追溯,售出去的农产品土杂鸡肉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无消费者投诉。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根据现场检查笔录、调查笔录、产品检验不合格报告等证据认定,该销售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本局对该销售者作出了责令改正。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