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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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4-0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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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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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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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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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开远市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公告
根据红河州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开远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现将招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一)小学:招收开远市2018年8月31日(含31日)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初中:招收开远市2024届小学毕业生。
二、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
(1)小学: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6月28日。
(2)初中:2024年7月12日至2024年7月14日。
三、招生计划及招生范围
(一)乡镇(街道)中小学。乡镇(街道)中小学按照 “属地管理”原则,招收辖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随迁人员子女就读。
(二)城区公办中小学。城区公办中小学按照“划片入学”原则,招收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随迁人员子女就读。
1.城区小学
学校名称 |
招生计划 |
招生范围 |
开远市灵泉崇文小学联盟学校 (灵泉校区) |
225 |
招收利民路以南、以东,市西北路(北起利民路)、市西中路、市西南路(南至南客运站)以西的适龄儿童就读;招收灵泉西路(东至人民南路)以南,人民南路以西的适龄儿童就读。 |
开远市灵泉崇文小学联盟学校 (崇文校区) |
180 |
招收市西北路(北起建设西路)、市西中路(南至灵泉西路)、灵泉西路(东至人民中路)、人民中路、人民北路(北至建设西路)、建设西路(东起人民北路)之间的适龄儿童就读。 |
开远市东城小学联盟学校 (临江校区) |
630 |
招收在泸江河(南至河滨路与泸江河交叉大桥)以东有实际合法房产的适龄儿童就读(包含户籍在乐白道街道乐白道村委会东山庄一组、二组的适龄儿童,不包含乐白道街道其他村委会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租住在泸江河以东,灵泉东路以北且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彩云小学根据招生计划负责招收;法定监护人租住在泸江河以东,灵泉东路以南且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由泸江小学根据招生计划负责招收。 |
开远市东城小学联盟学校 (彩云校区) |
180 |
招收人民北路(北起建设西路)、人民中路以东,灵泉西路(西起衡泰广场,东至迎晖桥)以北,铁路两侧,建设西路(东起飞龙桥,西至人民北路)以南的适龄儿童就读;招收法定监护人租住在泸江河以东,灵泉东路以北且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就读。 |
开远市凤凰小学联盟学校 (凤凰校区) |
315 |
招收市西南路(北起南客运站)以西属于星光社区、聚源社区有实际合法房产的适龄儿童就读;招收智源路(东至泸江河)以南,泸江河(北起智源路,南至河滨路与泸江河交叉大桥)以西有实际合法房产的适龄儿童就读(不含乐白道街道仁者村委会、旧寨社区居委会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租住在凤凰小学招生片区且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开远市乐白道办事处田心小学负责招收。 |
开远市凤凰小学联盟学校 (西湖校区) |
135 |
招收建设西路以北,利民路以北、以西的适龄儿童就读。 |
开远市泸江 小学校 |
360 |
招收人民南路、市西南路(南至智源路)、智源路(东至泸江河)、泸江河(南起智源路,北至灵泉西路)、灵泉西路(西至滇南酒店)之间的适龄儿童就读;招收灵泉西路(西起迎晖桥)以北,泸江河(南起灵泉西路,北至建设西路)以西,建设西路(西至飞龙桥)以南的适龄儿童就读;招收法定监护人租住在泸江河以东,灵泉东路以南且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就读。 |
2.城区初中
学校名称 |
招生计划 |
招生范围 |
开远一中 |
350 |
面向全市招生 |
开远五中 |
650 |
招收智源路(东至泸江河)以北,泸江河(南起智源路)以西的小学毕业生就读;招收户籍为乐白道街道田心村委会石桥村、湾沟的小学毕业生就读。 |
开远九中 |
700 |
招收市西南路(北起南客运站)以西的小学毕业生就读;招收智源路(东至泸江河)以南,泸江河(北起智源路,南至河滨路与泸江河交叉大桥)以西的小学毕业生就读;招收户籍为乐白道街道田心村委会、仁者村委会、旧寨社区村委会、通灵社区居委会、楷甸村委会、怡里村委会、酒房村委会、红石岩村委会、阿德邑村委会、乍黑甸社区村委会的小学毕业生就读;招收灵泉中心校的小学毕业生就读;招收户籍为灵泉街道三台铺村委会、城干村委会、崩打村委会的小学毕业生就读。 |
开远十一中 |
750 |
招收泸江河(南至河滨路与泸江河交叉大桥)以东的小学毕业生就读;招收户籍为乐白道街道乐白道村委会、新寨村委会的小学毕业生就读。 |
(三)民办中小学
民办中小学与公办中小学同步面向全市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按划分片区报名入学。
学校名称 |
招生计划 |
招生范围 |
开远行知学校 |
小 学:90 |
面向全市招生 |
初 中:600 |
四、报名方式和录取办法
(一)乡镇(街道)中小学
1.报名方式。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租房合同、半年以上且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非开远户籍学生提供)到招生片区学校现场报名。
2.录取办法。学校以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为依据,结合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合法房产所在地和居住地,按“应招尽招”原则,对辖区内报名的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给予全部录取,并向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法定监护人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二)城区公办中小学
1.报名方式
(1)小学:2024年6月24 日至2024年 6月26日,法定监护人登录“一部手机办事通”APP或“一部手机办事通”微信小程序进行预报名登记;2024年6月27 日至2024年 6月28日,法定监护人按照预报名小学通知的具体时间,持入学证明材料到学校现场审核确认;未落户的适龄儿童,由法定监护人持入学证明材料到招生片区学校现场报名并审核确认。
(2)初中:2024年7月12日至2024年7月14日,法定监护人按照预报名初中学校通知的具体时间,持入学证明材料到学校现场报名并审核确认。
2.录取办法
各中小学将现场审核确认通过的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进行分类统计。当现场审核确认通过人数小于或等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给予全部录取;当现场审核确认通过人数大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按生源类别分批次录取。当某批次剩余学位数少于该批次的现场审核确认通过人数时,由学校组织该批次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法定监护人到现场通过抽签方式录取。进入抽签的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如果该家庭已有一孩在本校就读的,学校可在抽签前优先录取该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剩余的学位再用来进行抽签。通过抽签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按照“相对就近、统筹协调”的原则,由开远市教育体育局根据城区及周边学校学位空余情况统筹调配安排入学。学校给予录取的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要及时向其法定监护人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学生生源类别分类说明及录取批次顺序见下表:
生源类别 |
分类说明 |
选择报名 学校 |
录取批次 |
提供证明材料 |
城区人户一致人员子女和教育优待对象子女 |
户籍所在地和合法房产所在地一致,且在城区学校招生片区的人员子女。 |
选择户籍所在地片区学校报名入学。 |
第一批次 |
1.户口簿、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法定监护人或本人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证件正在办理中的,必须提供购房合同原件、首付款发票原件、税票原件); 3.户口簿和房产证不能体现亲子关系和所属关系的需提供出生证和结婚证; 4.优待对象子女需提供法定监护人工作单位相关证明材料。 |
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高层次人才以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教育优待对象子女。 |
按“就近就便”原则,选择合法房产所在地或居住地片区学校报名入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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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人户分离人员子女 |
户籍所在地不在城区学校招生片区,但合法房产所在地在城区学校招生片区的人员子女。 |
选择合法房产所在地片区学校报名入学。 |
第二批次 |
1.户口簿、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法定监护人或本人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证件正在办理中的,必须提供购房合同原件、首付款发票原件、税票原件); 3.户口簿和房产证不能体现亲子关系和所属关系的需提供出生证和结婚证。 |
城区有户无房人员子女 |
户籍所在地在城区学校招生片区,但无法提供城区学校招生片区合法房产证明的人员子女。 |
选择户籍所在地片区学校报名入学;若户籍所在地片区学校(东城小学、凤凰小学)有入学学生必须持有合法房产条件限制的,则选择指定的学校报名入学。 |
第三批次 |
1.户口簿、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租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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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无户无房人员子女 |
户籍所在地和合法房产所在地不在城区学校招生片区,但在城区学校招生片区实际居住的人员子女。 |
选择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片区学校报名入学。 |
第四批次 |
1.户口簿、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租房合同; 3.非开远户籍学生提供半年以上且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
(三)民办中小学
民办中小学招生报名方式和录取办法详见学校发布的招生简章。
五、报名入学注意事项
(一)报名提供的合法房产仅指学生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所持有的房产,不包括不是学生法定监护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及其他亲戚持有的房产;如果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自出生之日起户籍一直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为同一户籍,房屋产权为祖父母(外祖父母)所有,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父母双方提供开远城区无房产证明(开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可选择祖父母(外祖父母)合法房产所在地片区学校报名入学。
(二)户籍在乐白道街道和灵泉街道各村委会、社区的小学毕业生,在城区有合法房产的,选择合法房产所在地招生学校报名入学;在城区无合法房产的,选择户籍所在村委会、社区招生学校报名入学。
(三)父母离异的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依据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选择实际法定监护人的户籍所在地或合法房产所在地招生学校报名入学。
(四)各级各类学校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残疾人教育;依法接收本校服务范围内能够在校学习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五)开远户籍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因身体原因确需延缓入学的,法定监护人于2024年6月20日前向就读幼儿园和学校提出申请,由就读幼儿园和学校统一上报至开远市教育体育局进行审批。
(六)在外县市就读的开远户籍小学毕业生,返回户籍地乡镇初中就读的,由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房产证或租房合同直接到乡镇初中报名,学校给予直接录取;返回户籍地城区初中就读的,由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房产证到开远市教育体育局教育科预报名登记,预报名登记时间为2024年6月15日至2024年6月 30日,预报名学生由开远市教育体育局根据学生户籍所在地及合法房产所在地统筹安排入学。
(七)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以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教育优待对象子女,按照“就近就便”原则,结合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合法房产所在地和居住地统筹安排在开远市公办中小学校就读;教育优待对象子女入学需求计划,必须在学校正式报名前提前两周报开远市教育体育局进行统筹安排;如果未按规定时间上报且原招生片区学校学位已满,则由开远市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有学位的公办中小学就读。
六、招生监督和咨询电话
开远市教育体育局教育科:0873-7123709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