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HHSYZBZX-CG20180906
1、磋商条件
本磋商项目“开远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项目”已由开远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招标人为开远市农业局,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红河州盛雅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开远市农业局委托,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依法选定成交人。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开远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项目;
2.2 采购预算价:人民币98万元;最高限价:人民币98万元。
2.3 磋商内容
2.3.1测绘面积为:开远市“两区”划定总面积为15.5万亩。其中,粮食生产功能区为15.5万亩(水稻5.5万亩,玉米10万亩);
2.3.2本项目主要服务采购内容包括:
(一)“两区”划定:以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我省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发展规划为依托,以永久基本农田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成果为基础,结合开远市水稻、玉米种植面积与复种情况等因素,科学合理划定“两区”。
(二)作物种植结构调查:在“两区”范围内进行作物种植结构调查。
(三)田间工程调查:在“两区”范围内,对于高标准农田的田间工程进行调查测量。
(四)落实管护责任:(1)逐级签订管护责任书;(2)设立“两区”标志牌。
(五)数据库建设:按照全省统一的“两区”数据库建设要求,将“两区”划定的基础资料、数据、图件、表册和文本成果,形成电子成果并整合入库,入库数据必须通过农业部下发的质检软件检测,最终建立市级“两区”数据库。
(六)成果归档:按照项目要求,编制“两区”划定成果,并完成所有成果的整理归档工作,包括:综合档案、技术档案、成果档案等。
“两区”划定成果包括图件、数据、表册和文本报告等四类:
(1)图件成果:包括工作底图、“两区”空间分布图、数字正射影像图等图件。
(2)数据成果:“两区”划定数据库。
(3)表册成果:包括“两区”划定汇总表(“两区”范围内按县乡村组统计各类信息面积表)、“两区”管护责任一览表等表册。
(4)文本报告:包括相关文件(立项文件、组织宣传文件、招投标文件等)、划定方案、管护责任书、检查记录、技术报告、工作报告等材料。
2.4 服务工期:以采购人主管部门要求完成时限为准;
后续服务期:项目检查验收合格进入质量保证期,自项目验收意见(报告)出具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为2年。
2.5 项目地点:开远市乐白道办、灵泉办、小龙潭镇、大庄乡、羊街乡、中和营镇、碑格 乡等七个乡镇;
2.6质量要求:根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有关法律法规,以县级行政区为验收基本单元,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县级组织“两区”划定成果的检查验收,州级可根据县级划定工作和检查验收情况进行抽查监督,省级组织抽查核实最终划定成果必须符合农业部和省的相关要求。
2.7付款条件:本项目无预付款,待项目完工并验收合格,政府项目资金拨款到位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款项。
2.8 本项目标段划分:1个标段。
3、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磋商要求磋商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与本项目采购服务相匹配的能力:
(1)须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以上(含乙级)测绘资质,且测绘资质的专业范围应包括不动产测绘、摄影测量与遥感和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类别的相关专业子项;
(2)磋商申请人2013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1个金额100万及以上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地理国情普查或不动产登记等任意一项类似项目。
(3)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保密规定,具有省国家保密局颁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许可范围:涉密测绘成果处理、加工)或已通过保密审查;
(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测绘师注册证或测绘类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且都在有效期内;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17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完税证明及2017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6)提供2017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并经合法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表真实准确、数据清晰;
(7)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履行合同记录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8)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磋商申请人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截止时间,磋商申请人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9)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平稳发展22条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16】111号)文件要求:政府集中采购所需产品(服务)时,在同质同价条件下原则上优先采购本地产品(服务);
(10)省外企业需要有《入滇信息登记证》或符合入滇网络登记管理规定;
注: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磋商申请人,才可参与本次磋商。如磋商申请人为了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磋商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标处理。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对磋商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磋商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后审合格的磋商申请人才能进入评审程序。
5、磋商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北京时间2018年9 月28日至2018年10月09日每日上午8:00至11:30分;下午14:00至17: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持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③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④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以上证件资料必须在有效期内且须单独提供按上述顺序复印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到红河州盛雅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远市灵泉东路259号)报名领取磋商文件。
5.2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1200元,此费用售后不退。
6、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6.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18年10月15日14时30分。
6.2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为:红河州盛雅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开远市灵泉东路259号),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磋商保证金的缴纳
7.1磋商保证金递交形式:磋商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方式进行递交,必须从磋商申请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并注明磋商项目名称
7.2磋商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小写:¥15000元)
7.3磋商保证金的收款单位信息:
账户名称:红河州盛雅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远支行
账 号:53050166623600000500
汇款凭证上的相关信息与磋商申请单位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7.4磋商保证金交纳的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前递交(以到账时间为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 //www.yngp.com)、开远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ky.hh.gov.cn)上同时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开远市农业局
地 址:开远市一行路35号附1号
邮 编:661699
联 系 人:向宴兵
电 话:0873-3169956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州盛雅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开远市灵泉东路259号
邮 编:661699
联 系 人:袁夕雅、陈娟
电 话:0873-7121919、18687355115、13769364783
日 期:2018年0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