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集中采购
首页 > 正文
  • 索引号
    000014348/2018-02984
  • 发布机构
    开远市教育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7-27
  • 时效性
    有效

开远市2018年全面改薄食堂设备采购项目补遗文件(三)招标编号:YNZDZB-2018-022

  各投标单位:

  现就“开远市2018年全面改薄食堂设备采购项目”根据潜在投标人提出的质疑,对招标文件做如下修改,请各投标单位重新下载:《开远市2018年全面改薄食堂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答疑修改稿)》,根据文件调整内容,重新完成文件编制及提交工作。为了让投标人有充分的时间调整、修改和上传投标文件,现本项目将延期开标。补遗内容通知如下:

  一、在招标公告四、其他说明中增加:(4)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二、在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办法中“三、评审程序中增加:5、其他说明

  5.1.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的规定,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5.1.2本规定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5.1.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5.1.4小微企业采用自制产品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本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采用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时,除提供本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外,还须同时提供货物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5.1.5投标人为小型、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为小型、微型企业生产的或监狱企业生产的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的(均须提供证明材料),评标价格在享受价格扣除6%后参与价格分数计算。

   三、在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一、资格审查部分中增加:格式9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10  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本公司对以下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由投标人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四、交货日期:2018年8月15日前,安装、调试完毕。现更改:交货日期:2018年8月25日前,安装、调试完毕。

  五、开标时间:2018年 8月 2 日 14:30 时现更改:为开标时间:2018年 8月 13 日 14:30 时。

  注:1. 招标文件以最后上传的(答疑修改稿)为准。本补遗文件视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若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解释,应以日期靠后的补遗文件所作的解释为准;

  2.本补遗文件(不含附件)共计2页。

                                    招标人:开远市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中大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