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集中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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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7-07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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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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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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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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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GXTC-1729527开远市人民医院化学发光免疫检测仪系统、血气分析仪、自动化全血糖化分析仪采购招标公告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开远市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开远市人民医院化学发光免疫检测仪系统、血气分析仪、自动化全血糖化分析仪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能够提供标的货物及服务,并有意向生产商或代理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1.1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篇。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1 | 化学发光免疫检测仪系统 | 1 | 套 | 1100000.00 |
2 | 血气分析仪 | 1 | 台 | 150000.00 |
3 | 自动化全血糖化分析仪 | 1 | 台 | 200000.00 |
1.2交货地点:开远市人民医院
1.3交货(含安装调试)时间:各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填报,但不得超过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
1.4投标时必须对包内所有设备进行投标,不得拆分。
1.5采购预算总金额:145万元
1.6付款方式:中标人按采购合同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验收合格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验收合格之日起半年后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0%,余下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支付(具体内容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二、资金来源
2.1自筹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持有工商营业执照,
3.2所投产品应具有生产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是代理商投标还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应当涵盖所投报Ⅱ类或者Ⅲ类医疗器械的所属类别,投标人不得超出经营范围进行投标)。
3.3如果为代理商或经销商进行投标,必须具有制造商或省级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不予接受。
3.4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虚假证明材料的厂家,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拟投标产品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最新标准,并通过国家权威部门有关认证。
3.5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4.1本次招标必须同时进行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13日至2017年12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昆明市五华区滇缅大道西城时代B座2808)现场报名。
4.2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企业数字证书(CA)网上报名(参与报名项目)的截图界面纸质版(加盖公章)或携带企业数字证书(CA)由招标代理当场查验是否已进行网上报名; 注:投标人必须先进行网上报名,步骤:①凭企业数字证书(CA)进入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投标人办理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②网上报名成功后还需按现场报名要求准备报名资料进行现场报名并领取相关投标资料;③只有按以上步骤全部操作完成后报名才算成功。(两种报名方式均需完成才算报名成功。CA数字证书办理所需材料请进入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通知公告中查看)
4.3现场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如资料不符合要求,恕不受理: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 医疗器械注册证(包括附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或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如为代理商请同时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 供应商不是制造厂家的,必须提供制造商或省级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
4.4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现场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年1月5日09:3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前,需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和现场递交光盘,具体要求:
(1)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现场递交: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ZCZBJ),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供应商代表在开标时须携带“企业数字证书和法人电子证书”按时参加开标,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用加密时使用的数字证书进行现场解密,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3)开标地点:开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远市环城南路16号四楼)
五、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递交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本公司基本账户汇款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不得以分公司、个人、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保证金缴纳信息如下:
保证金金额:2.5万元
开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昆明西园路支行
账 号:8719 0352 7610 601
联系电话:0871-68355512
六、投标有关规定
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3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投标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投标。
6.4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将在招标公告发布媒介统一发布。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6.5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6.6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7本项目招标公告在开远市人民政府网、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开远市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滇缅大道西城时代B座2808
邮 编:650106 联系 人: 李小姐 丁小姐
电 话:0871-68311712 传 真: 0871-68311567
邮 箱:298639902@qq.com
投标技术支持:
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热线:400-961-8998,联系人:王文广
联系电话:0873-3053009(服务内容:文件编制及网上交易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