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远市人民法院办公家具采购项目”已由开远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开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开远市人民法院委托,拟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开远市人民法院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2.2招标编号:KYCG2017-1020
2.3招标内容:办公家具一批(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4预算资金(最高限价):1595958元
2.5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7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安装完毕经甲方验收后30天内支付合同金额的6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满一年后支付。
2.6交货期:合同签定后30日内交货。
2.7交货地点:开远市智源西路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
2.8质量标准:产品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9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为1个合同段进行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投标人须提供下列材料:
3.1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有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最新有效的)。
3.2本次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商的ISO9000质量管理、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及中国环保产品认证(CQC)证书。
3.2为达到采购质量需求,采购方推荐投标品牌如下:1、审判台、审判椅、办公桌推荐品牌为:广东东原、广东迪欧、广东昊丰;2、沙发、椅子推荐品牌为:广东宝嚼、广东美邦、广东昊丰;3、旁听椅推荐品牌为:广东亚奇、广东昊丰、广东宏基。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产品质量不得低于以上推荐品牌质量,低于以上推荐品牌质量的投标产品,评审小组有权拒绝评审。
3.3售后维修服务:质保期限12个月以上,质保期内提供原厂配件免费更换。售后响应时间要求:供应商接到报修电话后1天内到达现场维修。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申请人需到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申请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需出示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原件才能参加投标。
3.5要求供应商提供旁听椅和法官椅实物样品各一件,无投标样品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投标。
3.6产品报价包含货物报价、运费、运输保险费、装卸费、税费、安装费等一切交付使用前期费用。
3.7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平稳发展22条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16】1据《云11号)文件要求:政府集中采购所需产品(服务)时,在同质同价条件下原则上优先采购本地产品(服务)。
3.8本次招标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供应商,才可参与投标。如供应商为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投标文件将作废标处理。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22日至2017年12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进入“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hzy.net)报名,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未报名的投标人或投标保证金不能按时入账的投标人不能参与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方式:投标人需登录“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hzy.net),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系统内确认投标文件电子签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携带至开标现场,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2电子光盘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10日09:0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开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远市环城南路16号大楼4楼)。逾期送达现场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7、投标保证金收付要求:
7.1保证金收取:在开标前,投标人须提交叁万元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必须在2017年月日前汇入指定账户。汇入时请在用途处注明“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字样,并将汇款银行回执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申请谈判单位联系方式于2017年12月29日北京时间17:30时前发送至开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邮箱:1915200417@qq.com(若不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无效投标)。
7.2保证金的退付:投标人落标的,公共人资源交易中心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收到投标人开具的收据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人中标的,与采购方签订合同后,向交易中心提交财政部门合同备案证明或者提供合同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和收款收据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7.3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中标后因自身原因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2)中标后未按要求递交合同履约保证金的;
(3)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满前撤回投标的;
(4)投标人不接受评标委员会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进行修正后的投标报价的;
(5)投标人报名后,开标日无故不到现场参与投标的;
(6)投标人在整个投标过程中发生违反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禁止事项。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开标时间:2018年1月10日09:00时(北京时间)。
8.2开标地点:开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远市环城南路16号大楼4楼)。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hzy.net)、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www.ynggzyxx.gov.cn)、开远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开远市人民法院
地 址:开远市灵泉东路179号
联系人:武继斌
联系电话:13312662170
招标代理机构:开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开远市环城南路16号大楼4楼
联系人:郑薇
电 话:0873-7147373
传 真:0873-7224529
账户名称:开远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账 号:5305 0166 6236 0000 0359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远支行
2017年12月21日